委托投資在幣圈是很正常的現象,小白將投資委托給老手或者熟悉情況的朋友投資,但這樣也會產生很多風險,一些幣圈大佬也都有類似的“被坑”經歷,應該如何預防、避免乃至做好最后訴訟時的準備。作者火律師是專業的互聯網金融領域法律人士,曾經在檢察院從事相關案件。炒幣道路多,今天從原告角度聊聊“委托投資糾紛那些事”。拿什么聊?自然是案例,相對靠譜。怎么聊法?2020不太平,小小迷信下,用寺廟解簽算卦的方式吧。
(注:信則有,不信,一笑而過
)
前言:小訴狀,大學問
Manba基金管理人:幣圈市場是個自由市場,可買多賣空,因此交易中不存在牛熊:在標準共識揭秘幣圈量化玩法,對話行業大咖AMA第2期中,Manba 基金管理人Andy表示在全球資本市場回暖,投資者恐慌情緒逐漸被消化。比特幣放量沖破6300后,形勢就明朗得多了,此次比特幣價格是爆挫性行情,且上方也沒有密集成交區,所以上方空間打開。 隨著空間的拉鋸,底部建倉的獲利盤會逐步的釋出造成短期的拋壓。因此這次只會是反彈不會是反轉。希望大家交易操作上保持理性,理性使用杠桿,理性配置倉位。[2020/3/20]
打官司,原告,最重要的是“提起訴訟”。一紙訴狀,不止是一篇小作文那么簡單。有時還講究些策略,尤其是幣圈。不同的訴法,結果可能完全不同。選對了路,事半功倍;選錯了路,有理說不清。危言聳聽?并不是。舉個其他案件的例子。時常有朋友問,遞了訴狀,法官問,訴合同還是侵權?什么意思,一臉懵逼。這就是法官在問你“策略”,A還是B?你選A,輸了,即使B能贏,也只能認栽,因為你選錯了。法官為什么不能說B會贏呢?因為沒有百分百一定贏的,萬一輸了呢?即使B勝算大,暗示你,對被告不公平。法院是中立的,也講究“不告不理”,你告A,他審A,沒告B,他不審,“手不能伸太長”。回到委托投資,解一解常見的三種策略。
幣情觀察室 | 回購銷毀會成為幣圈牛市推手嗎?:3月4日10:00,金色盤面邀請保羅大帝、幣姥爺、幣圈花哥、安迪、曹守正、幣圈仲達、倉公子AKG、幣圈古大師、比特幣道、荀森森、琛實投資、@老俞說幣、幣業生等十多位行情大咖做客金色財經《幣情觀察室》,共同討論《回購銷毀,會成為幣圈牛市推手嗎?》,敬請關注!掃描下圖二維碼即可觀看直播![2020/3/4]
1.下簽——以“不當得利”起訴
什么是“不當得利”?俗稱“天上掉餡餅”,即被告在沒有法律依據的情況下,獲得了原告的財物。常見的例子,微信轉賬不當心轉錯了人,或者電話費充錯了人。似乎和“委托投資”一點都不沾邊。為什么選它?原因很多,最主要的是,舉證責任!眾所周知,民事訴訟講究“誰主張誰舉證”,一般都是原告。而“不當得利”有所不同,舉證責任主要在被告。為什么在被告?“不當得利”的核心在于被告“有沒有”法律依據。原告很難證明一件“沒有”的事情,只能由被告說明自己是“有”法律依據的。委托投資中,多數都是電話溝通或者當面溝通,原告很少事前錄音或者留存其他書面證據。一旦涉訴,較為被動。選擇“不當得利”,等于將原告頭痛的舉證問題,扔給被告。既如此,為何又是下策?因為法官也知道普通民眾證據意識不強,很難完完全全證明一件事情。被告若能提供必要證據,證明原告轉賬背后確實另有隱情,并非“平白無故”。原告敗訴的風險會直線上升。看一個原告敗訴的一個典型案例:
聲音 | 李笑來:幣圈無大佬,我只是翻了一次身的屌絲:李笑來剛剛在微博上發文表示:“幣圈哪兒有什么“大佬”?反正誰說我是大佬我就心里糾正:你看到的只不過是個翻了一次身的屌絲而已 —— 再翻身弄不好還是咸魚。友誼的小船不翻就已經謝天謝地了。[2019/6/24]
2017年底,原告想要投資虛擬貨幣,經人介紹與被告認識,遂委托被告代為購買。原告通過手機銀行分多筆向被告轉款,共計13余萬元。原告認為被告存在未全額投資等不當操作,2019年,以“不當得利”為由起訴被告,請求返還全部款項。被告證明自己按原告要求購買了相應的虛擬貨幣。因幣價持續下跌而虧損。法院認為雙方系委托投資關系,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
2.中簽——以“借貸”起訴
聲音 | 江卓爾:在下個周期幣圈大概率還是一百倍:萊比特礦池江卓爾微博稱,第一,拆遷男是靠父母躺贏,幣圈沒有誰的幣是父母給的吧,個人能力、認知、素質差距巨大。第二,幣圈資產是高風險高收益資產,不能簡單打折,固然熊市一來普遍一兩折,但牛市一來也普遍百千倍。并且下個周期,幣圈大概率還是一百倍。[2018/10/15]
部分原告對虛擬貨幣投資一知半解,被高回報吸引,又擔心本金虧損。被告為保安心,有時會出具《借條》,或者口頭安撫是借款投資,虧損后會保本還款。項目虧損后,雙方往往爭執不下,原告多以“借貸”起訴。
先看一個案例:
2018年,原告經被告介紹虛擬貨幣投資項目。擬投資,又懼怕風險,要求被告出具《借條》,被告答應。后原告轉賬3萬至被告,被告通過其朋友以原告的名義購買虛擬貨幣。后因虧損,原告以上述《借條》將被告訴至法院,請求返還全款。一審法院認為借貸關系成立,判決被告還款。被告上訴,二審法院認定雙方系委托投資關系,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
幣圈大V “數字貨幣趨勢狂人”今日成立“狂人研究院“,搶灘區塊鏈評級:今日,狂人研究院正式上線,成員聚集眾多技術極客以及幣圈資深投資人。狂人表示,由于幣圈項目眾多,且大部分項目不具備長期投資價值。擁抱良幣,驅逐劣幣是研究院成立的初衷,研究院通過評級報告能夠更好的幫助投資者辨別出優質項目,讓行業發展的更加健康。[2018/6/2]
本案可謂一波三折,憑《借條》起訴,一審勝訴,二審敗訴。為什么?核心在于
主動權不斷交換,導致不確定風險過多。原告作為起訴一方,需先證明是借貸關系。對于沒有書面《借條》的,單靠轉賬記錄,一般是不夠的。如若第一步做不到,后續自不用談。而被告,若能提供否定證據,證明是委托投資,原告又會陷入新一輪困境。一旦不能再次反駁被告,證明確是借貸,敗訴風險又直線上升。當然,如若被告把握不住機遇,原告勝算概率自然提高不少。
3.上簽——以“委托投資”起訴?
為什么有個“問號”,因為這是典型的“高風險高收益”策略。先談“高收益”。一旦法院認定是委托投資,被告的舉證壓力便很大。搞砸了,處境會很艱難。對原告而言,離拿回投資款的目標,不遠了。再看“高風險”。眾所周知,由于監管政策問題,虛擬貨幣在我國的處境略微尷尬。不同地區的法院對此類投資的認識也不盡相同,尤其是三線城市,可能被認為是非法投資而不受理,或者不支持原告。
看一個案例:
2018年,原告委托被告投資,并將相應款項轉賬給被告。原告認為被告未進行相關投資,將被告起訴至法院。一審法院認為虛擬貨幣投資不受法律保護,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二審法院認為本案系委托投資,委托合同無效,但被告應當返還投資款。
一審、二審截然不同的判決。雖然最終結果是原告所希望的。但不得不說,需要大心臟。但凡出現問題,很可能,一敗涂地,好似一審判決。那么,博不博?好問題。博之前,
不妨先尋求外部解決方案。部分投資項目,初期或者暴雷期,被告會承諾保本或還款。不妨在訴前,
落實到書面。多個籌碼,總是好的。但也要注意2點。第一,書面協議,務必
表述清晰無歧義。第二,協議之外,若采取其他舉措,務必
考慮二者可能存在的沖突。“病急亂投醫”可能會“不斷掉坑”。
結語:穩贏不輸?
訴訟是個動態的過程,瞬息萬變,結果取決于很多因素,法律的規定、證據的多少、被告的應對、法官的認知等。想穩贏不輸?敢拍胸脯的,我送他一個榔頭。
簽,只代表初始運氣好壞,未必無解。有過抽到下簽,結果被告提交了份“誤以為對自己有利”的證據,逆風翻盤了。也有過抽到上簽,結果原告“無意識”中掉進被告挖的坑,當庭承認“對自己不利”的觀點,攔都攔不住,等回過神來,一切都來不及了…………
做足一切準備,勝算才會更大。
在談論ABCD的時候,我們把AI排在blockchain前面,在談論AI+Blockchain的時候,我們也總下意識地認為區塊鏈服務于AI智能,用區塊鏈解決人工智能的安全和隱私漏洞等缺點.
1900/1/1 0:00:00全球疫情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為應對風險,國家也提出了“新基建”來拉動經濟增長,緩解全球經濟下行風險.
1900/1/1 0:00:00編者注:原標題為《怕錯過減半行情,一季度Square和Graysacle總計買入超半數新挖比特幣》據Zycrypto5月8日報道.
1900/1/1 0:00:00今年美國第116屆國會議員已經提出了共32項與加密貨幣和區塊鏈技術相關的法案,其涵蓋加密貨幣和區域鏈的廣泛關注點、參考案例以及新興技術使用的新方式.
1900/1/1 0:00:00經歷了3月黑色星期四市場閃電崩盤后,比特幣奇跡般地滿血復活。比特幣的谷底反彈點燃了人們的新希望,并且正好趕在下周二減半來臨前。除了持續上漲外,比特幣期權市場也一片繁榮.
1900/1/1 0:00:00區塊鏈突破時代束縛的內生路線和外部路線。前兩天群里看到一個消息,EOS母公司B1員工人數超過300名,群里有人接了句,如果他們都去玩DAPP,能讓EOS上DAPP的日活翻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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