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晚,中國央行發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該法是中國第一次將涉及虛擬貨幣、加密貨幣的“代幣”等納入法律。需要注意的是,相關內容納入法律是非常嚴謹的,尤其對于新興事物而言,否則會可能跟不上時代變化。
因此,可以看出此次更新法律的核心,是對發行代幣進行了嚴格禁止,這可能也是決策者長時間討論后劃下的紅線,不過仍有一些模糊之處待后續解釋。
意見稿有三處提及加密貨幣。
1:在解釋說明中稱:《征求意見稿》規定人民幣包括實物形式和數字形式,為發行數字貨幣提供法律依據;防范虛擬貨幣風險,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禁止制作和發售數字代幣
智己汽車“原石谷”將全面開放 3億枚“原石”對應區塊鏈數據權益:金色財經報道,上汽集團旗下智己汽車7月12日晚宣布首創的“原石谷”即將全面開放,將前沿的區塊鏈技術首次應用于智能汽車行業,落實全球首創的“原石谷用戶數據權益計劃”,回饋用戶對于數據的貢獻。
基于從“信息互聯網”邁向“價值互聯網”新邏輯的解讀,智己汽車將前沿的區塊鏈技術首次應用于智能汽車行業,按照“原石谷用戶數據權益計劃”,通過3億枚“原石”,對應智己汽車創始價值的增長權益,用數據權益的方式回饋用戶對于數據的貢獻。
智己汽車研發人員介紹,作為技術底座,區塊鏈技術是“原石谷”的核心底層技術。智己將區塊鏈技術首度應用在汽車行業用戶數據對于企業價值鏈的貢獻場景上,通過創新型算法,科學評估用戶數據的價值并進行確權。[2022/7/13 2:10:34]
2:第二十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制作、發售代幣票券和數字代幣,以代替人民幣在市場上流通。
EarnDefi與Channels.finance達成全面戰略合作伙伴:EarnDefi與Channels.finance聯合宣布,雙方已經達成全面戰略合作伙伴,將在宣發、社區、產品和技術等各方面展開深度交流合作。EDC(Earn DeFi Coin)是一個充滿無限想象力的社會實驗,EarnDefi是一站式DEFI協議,專挖頭礦,具有聚合器、理財、跨鏈等功能。
Channels是完全去中心化的Heco借貸平臺。[2021/1/22 16:47:54]
3:第六十五條?制作、發售代幣票券和數字代幣,以代替人民幣在市場上流通的,中國人民銀行應當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銷毀非法制作、發售的代幣票券和數字代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金額五倍以下的罰款;不能確定違法金額的,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依
BitTorrent品牌已完成官網的全面升級:據最新消息顯示,BitTorrent品牌于近日進行了官網的全面升級,用戶可全面快速地瀏覽BitTorrent生態內各項產品及功能,直接訪問期望內容。全新的官網視覺效果偏向簡約化、年輕化,同時整合了即將支持BTT Staking的區塊鏈直播平臺DLive版塊。BitTorrent官網目前支持17種語言,并且可以根據用戶所用設備的默認語言或菜單選擇來進行實時切換,更多詳情請見原文鏈接。[2020/4/20]
照第六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處罰。
增加一個與2003年版本的對比,圖片來自火小律。
韓國首爾市蘆原區全面使用基于區塊鏈的地區貨幣‘NW’:韓國首爾市蘆原區發行全球最先進的基于區塊鏈基于的‘地區貨幣NW’將在2月1日起正式推出,可以用‘地區貨幣NW’在以加盟店形式特許經營的公共設施和私人設施中像現金一樣使用。現在已經除了22個公共停車場等公共加盟店之外還招募了82家書店,咖啡店,學院,汽車中心,美容院等私人加盟店。現在1NW相當與1韓幣。[2018/1/31]
此次法律是央行94禁令的延續。94禁令嚴禁1CO其實就是禁止發幣行為,稱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準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火伊婕律師認為,此次修法也是重申原有文件精神,并上升至法律層面,繼續加強威懾力和強制力。《征求意見稿》第六十五條,主要是加大了處罰力度。對違規制作、發售代幣票券和數字代幣,大幅提高罰款額度。
吳說區塊鏈咨詢了特約法律咨詢顧問夏巍律師與火伊婕律師,綜合觀點如下:
第一,2013年針對比特幣的規范性文件仍然生效,即比特幣作為虛擬商品買賣與持有,仍然合法,去年杭州互聯網法院及今年上海一中院的判決更是進一步認定比特幣屬于網絡虛擬財產。參考《解讀上海法院判決:個人持有比特幣合法受保護但中國不認可平臺》
第二,強調不得“替代人民幣在市場上流通”。例如此前ZB交易所錨定人民幣的QC、Tether錨定人民幣的CNHT,按照這一定義是違法的。判斷是否替代人民幣的標準,即是否可能以類似“法幣”的角色大規模的出現在市場上,供人們消費、交換等。人民幣作為法幣,最核心的要義是法償性和強制性,即在我國境內一切債務關系,一方提供人民幣支付,另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這是其他任何一個非官方發行的幣種不可能具備的特征。
第三,新法的原則并不會追溯以往。因為不是刑法,主體在海外的機構也沒有管轄權。但如果負責人是中國公民,該法律有權力對該公民進行管轄。購買代幣者一般不會追繳,主要追究發行人的責任。對于使用海外主體發幣的組織等,若符合當地政策、法律等,理論上投資人,包括境內投資人是自行承擔相關交易風險。還有2種例外情況,第1種通過部署境外服務器等惡意規避境內政策的,可以向監管部門舉報;第2種涉嫌違法犯罪活動,可以向機關報案。
第四,一些細節尚待立法機構解釋,核心是發售什么類型的代幣、票券算違法?是否只要不替代人民幣的地位就不算違法?騰訊發行的Q幣、央視最近發行的品牌幣等又是否違法?
第五,無論如何,該法律對于國內機構發幣進行了強有力的震懾,一些未發幣的國內公鏈項目很可能會放緩步伐;一些負責人在國內的機構,可能也會暫停發幣;這對于一些早期投資者和中國的加密貨幣創業者來說,恐怕不是個好消息。
第六,94禁令不僅禁止了發幣,同時還禁止了交易平臺,但此次發幣僅涉及了發幣,并沒有明確指出禁止平臺從事比特幣、以太坊等主流加密貨幣的交易以及兌換,是否給未來留下了一個口子?
對于正規的虛擬貨幣交易活動而言,我國并未禁止,只是一直持謹慎勸阻的態度。原因是市面上形形色色的“披著合法金融外衣”的非法金融活動,不少投資人并沒有足夠的識別能力,容易上當受騙。
火律師強調,套用傳統金融產品的銷售原則,素來是“賣方盡責買方自負”。也就是說,在賣方盡到了審慎義務和風險提示等義務時,相關的交易風險,是由買方自行承擔的。作為一個合格的投資人,不能面對高收益誘惑時果斷入市,而一旦遭受損失便指責相關交易違法從而想拿回本金。
參考火小律《虛擬貨幣||關于《人民銀行法》,幣圈需要知道的事》
來源:證券日報 近日,數字人民幣紅包登上熱搜。單個金額200元、數量總計5萬個的紅包發放活動極具吸引力,引來逾190萬人參與搖號,中簽率約2.6%.
1900/1/1 0:00:00轉自:鏈聞 演講:SergeyNazarov,Chainlink創始人10月29日,2020Web3峰會在上海外灘開幕,這是Web3峰會第一次來到中國.
1900/1/1 0:00:00作者:謝廖加·索廖內 原視頻鏈接: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YLiVNSiBIU翻譯和編輯:OKKONG內容小組在NVIDIA?GeForceRTX309.
1900/1/1 0:00:00持續一個月的ETHOnline黑客松讓我們看到了很多有趣的DeFi新項目,本文介紹的ProtektProtocol就是其中之一.
1900/1/1 0:00:00今天是比特幣白皮書發布十二周年日。比特幣為應對12年前也就是2008年全球衰退的危險而創建,如今世界正處于自千年之交以來的第二次深度經濟衰退.
1900/1/1 0:00:00轉自:中鈔區塊鏈技術研究院 作者:李愿 10月22日,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在“2020金融街論壇年會”上談及深圳數字人民幣試點情況時表示,還是比較順利的,“公眾的熱情超出我們當時的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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