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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柬埔寨親王名義的虛擬幣騙局:打著“數字銀行”旗號實際是傳銷,以詐騙罪立案_ING:King Arth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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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1900/1/1 0:00:00

來源:21財經

實習生吳霜,記者周炎炎

從2017年開始,中國金融監管部門從中央到地方都在合力著手整頓虛擬貨幣,致力于清除虛擬幣在國內的生存土壤。但隨著數字貨幣概念的大熱,也有少數“漏網之魚”潛藏在暗處卷土重來、興風作浪。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注意到,一個叫做GIB的虛擬貨幣2019年開始在江浙民間流行,逐步外溢到長三角之外甚至境外。這一平臺打著外匯交易、資產配置、數字銀行等旗號,開通多個線上投資課程,誘騙投資者把錢投入其中,最后非但無法兌現投資收益,投資者的本金也無法提現。

近期,記者聯系到的近百位投資人中,已經有11位報警。2020年底在廣西等地,對GIB虛擬貨幣以詐騙罪立案偵查。

幾位投資人對記者展示的一份2020年11月25日的《立案告知書》顯示,廣西貴港市局港北分局認為案件屬于管轄范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之規定,立詐騙案進行偵查。

那么,這個GIB虛擬貨幣就是怎樣一個平臺?它如何從投資者手中攫取資金?

無法提現的外匯平臺

GIB的中文是“環球投資數字銀行”,這一平臺向投資者開放的線上課程中,“講師”將其描述為全球首個基于區塊鏈公司和一個數字資產銀行化的平臺。

“講師”稱,投資15000-49999美金,每月利息收益為15%,投資越多利息越高,投資10萬美元以上,每月利息收益可達25%;還可以從每個月收益中提取5%放進原始股票錢包,“GIB銀行預計兩年內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到時的股票價值將會數十倍百倍的增長。”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多方聯系到近100位GIB的投資者,大部分人堅信自己被卷入了騙局。這些投資者分布在全國各地,其中來自浙江、廣西、黑龍江的人較多,除此之外,還有來自新加坡、馬來西亞的境外投資者,年齡大多集中在20-40歲。

記者對其中的25位投資者進行了深度調查發現,來自河北、廣西、黑龍江的11位投資人已經報警,但目前暫時沒有新進展;其中,投資金額最高的達90萬元人民幣,大部分人的投資額在10萬以內。他們大多是因親戚、朋友的推薦和介紹而投資,并且很多人周圍也有2-5個熟人投資。

林如海是浙江溫州人,是一家廣告傳媒公司的老板。2019年底,他將自己30萬元人民幣的積蓄投入了一個叫做GCG的網絡平臺。

林如海2019年5月通過朋友了解到GCG,朋友介紹說這是一個外匯資產管理平臺,投資3個月就能回本。一開始他不太確定,觀望猶豫了幾個月。在看到他的朋友當年7月到10月期間一直順利提現之后,才完全相信。

印度一YouTube網紅賬戶被盜,攻擊者冒用Cardano創始人名義推廣加密騙局:根據Cardano創始人Charles Hoskinson在推特上分享的一封電子郵件的截圖,一位名叫Christo Seby的網民聯系到了他。Seby聲稱自己來自印度馬拉巴爾海岸的喀拉拉邦,他指控Charles Hoskinson侵入了Ashkar Techy的YouTube賬戶。Ashkar Techy是當地一個小有名氣的YouTube網紅,擁有65萬名粉絲。Seby要求Hoskinson把賬戶歸還給它的主人。他聲稱,如果不這樣做,Charles Hoskinson就會“受到威脅”。據悉,事件起因系黑客控制了Techy的科技頻道,并冒用Charles Hoskinson的名義推廣一個“免費發放代幣騙局”。(U.Today)[2021/7/26 1:16:43]

2019年11月21日,林如海注冊了一個賬號,投資了1.5萬美元。在一個月內,又追加了3萬美元。回憶起當時追加投資的心情,他說:“就是想著,反正已經投了10萬元,干脆抓住這個‘財機’,再博一把。”?

之后林如海陸續提現了5萬元人民幣,但這些錢他又用來在同一平臺做“資產配置”,實際到賬的只有大約8000元人民幣。2020年5月,GCG發出公告,稱要轉為GIB數字銀行。“上線”對他承諾,“開通了GIB,以前GCG的錢就可以提取出來。”于是,林如海又花了2000美元開通了GIB銀行賬戶。

廣西南寧的陸貴寧和女朋友一起在GCG投資了15萬元人民幣左右。2020年5月,他開通GIB之后,覺得自己被騙了。“GIB發出公告稱,本金是提不出來的,會分3年釋放,只有繼續投資才能繼續提現,再投資越多,釋放的本金越多。”。

他沒有繼續往里投錢,剛開始一個月還能提1000元左右,2020年10月開始就提不出來了。目前為止,他已經提出了4萬多元人民幣,剩下的無法提現。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到,2020年疫情開始之后,GCG和GIB這兩個平臺以疫情為由,拖延提現。現在提現通道已經關閉,GIB要求會員充值500美元,并且只有在2021年1月18日之前充值,之后才能繼續提現。?

所謂“對沖”,又是拉人投資的傳銷

林如海告訴記者,介紹他投資GCG的朋友自己也投了兩三百萬元,這個朋友還幫平臺拉新了20-30人,都是家里的親戚朋友,總共套進去的資金達上千萬。

林如海還提到,他在微信群里看到一個村主任帶動村里的老人投資GCG/GIB,村里老人直接拿著兩三萬的養老金交給村主任投資。由于發現被騙后不斷在群里發聲,林如海已經被踢出該群。

林先生對記者表示,他拿的一直是“靜態收益”,即自己投資的回報,還有一種“動態收益”,就是自己“做市場”,拉人投資。“我自己的錢都還沒見到收益,怎么拉別人進來,這根本就是騙局。”

歷史上的今天丨中國央行:謹防個別機構冒用人民銀行名義發行或推廣法定數字貨幣:2019年12月12日,中國人民銀行發文表示,近期,網傳消息稱人民銀行已發行法定數字貨幣,更有個別機構冒用人民銀行名義,將相關數字產品冠以“DC/EP”或“DCEP”在數字資產交易平臺上進行交易。現就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人民銀行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DC/EP),也未授權任何資產交易平臺進行交易。人民銀行從2014年開始研究法定數字貨幣,目前仍處于研究測試過程中。市場上交易“DC/EP”或“DCEP”均非法定數字貨幣,網傳法定數字貨幣推出時間均為不準確信息。 二、目前網傳所謂法定數字貨幣發行,以及個別機構冒用人民銀行名義推出“DC/EP”或“DCEP”在資產交易平臺上進行交易的行為,可能涉及詐騙和傳銷,請廣大公眾提高風險意識,不偏信輕信,防范利益受損。[2020/12/12 15:00:43]

除了“動態收益”外,拉人做市場在GIB這個投資騙局中還有另一種稱呼——“對沖”。

在金融領域,“對沖”指特意減低另一項投資風險的投資,是一種在減低商業風險的同時仍然能在投資中獲利的手法。但是,在GIB的術語表里,“對沖”的意思是用新投資者的錢換出老投資者的收益。

被要求“做市場”拉人的還有黑龍江哈爾濱的趙宇。經她的表姐介紹,她在2019年4月在GCG投資了近60萬元人民幣。

由于對投資理財不是很了解,趙宇之前一直都是通過銀行理財。她的表姐有30多年的金融行業從業經驗,曾經做過某股份行的分支機構行長,目前在一家第三方財富管理機構做理財顧問。多年的從業經驗加上又是家里的親戚,趙宇毫不猶豫的相信了表姐的投資建議,選擇了所謂的“暴利投資”。

表姐介紹了GCG的很多“優勢”,諸如“俄羅斯頂級操盤手”、“雙渦輪模式”、“A1、A2倉,哪個倉盈利她都穩賺不賠”,重要的是“投資一個月就能回本,可以隨時取出本金”,這兩個條件吸引了她。

表姐還告訴她,如果不放心的話,可以辦一張中國銀行的匯票,如果出了問題可以拿著匯票把本金取出來,但是匯票得去柬埔寨的金邊銀行才能取。“離那么遠,我就沒辦。”趙宇說。

隨后,趙宇通過銀行卡給表姐轉了10萬人民幣,在一個月內又追加了兩次投資,投資總額達到576000元。這些錢有30萬是她自己的家庭積蓄,剩下的是母親交給她代為保管的養老金。表姐給了她4個賬戶信息,可以通過這些賬戶來查看自己的盈利情況。

進入投資人微信群之后,群里每天充斥著的“一夜暴富”的口號,讓趙宇感覺很不舒服,但是群里發布的兩個實時交易提現的視頻,也讓她也有些安心。

直到2019年年中,國內外媒體報道GCG這個平臺的實控人邱富豪因冒用柬埔寨總理洪森親王名義和利用柬埔寨國家中央銀行名義進行虛假宣傳,被以“有意詐騙罪”在柬埔寨金邊逮捕。趙宇一夜未眠,投資短短一個月后,她發現自己被騙了。

動態 | Facebook出現冒用新加坡總理夫婦名號的比特幣欺詐廣告:金色財經報道,新加坡淡馬錫首席執行官何晶(Ho Ching)最近出現在了虛假加密貨幣交易計劃的廣告中。廣告中包含當地知名媒體的標志,以提高其信譽,并承諾任何投資都會獲得可觀的豐厚回報。據報道,該欺詐性加密貨幣交易項目的一則廣告中刊登了一篇虛假文章,文中詳細描述一家大型銀行負責人與何晶的對話,懇求她停止泄露賺錢的秘密,包括投資“ Bitcoin Pro”。據報道,這些廣告的此前版本還曾冒用何晶的丈夫,即新加坡總理李顯龍作為“代言人”。Facebook表示已經禁用了此前與該騙局相關的帳戶。[2019/11/27]

根據證券時報2019年6月報道,5月17日上午,鉅富金融集團核心人物丘富豪(DarrenYaw)和妻子被逮捕。柬埔寨國家警察總署召開緊急會議,針對GCG鉅富金融冒用洪森名義進行虛假宣傳案開展刑事調查,并由國家警察總署、國家銀行、金邊市警察局和柬埔寨證券委員會組成聯合工作組查封了該集團公司設在金邊市的辦事處。證券時報稱,該傳銷騙局拉人頭入金,號稱年入可超千萬美元,在越來越多人參與之下,GCG鉅富的資金池越滾越大,儼然形成了一個“龐氏騙局”,不斷用后面進場投資人的錢兌付前面的投資人,一旦平臺發生擠兌問題,所有投資人的本金會悉數被埋。并且,該騙局還謊稱與多家大型銀行合作,包括號稱能夠辦理擔保匯票的柬埔寨金邊中國銀行分行。

趙宇去中國銀行詢問匯票是否還能辦,中國銀行方面表示從來沒有與GCG合作過,更沒有匯票這一說。

她打電話給表姐詢問情況,表姐說這是競爭對手的打擊報復。她提出把錢拿回來,但表姐說現在取不出來,需要“對沖”。“對沖”就是拉新人投資,新人投資了,老人的錢才能取出來。

至此,趙宇確定這就是一個騙局,打算報警。但是,表姐并沒有跟她站在同一陣營,而是威脅她如果報警,就把她的賬號封掉,之前投資的錢全部都拿不回來。

礙于家人的情面,報警的事拖了很久,趙宇漸漸開始明白GCG的套路。原來,她花錢買的“美金”并不是真正的美金,而是“美金積分”,這些虛擬的美金積分,是GCG分配給她表姐的,還有她表姐的上級劉某人。趙宇稱,“劉某人是在黑龍江最大的頭目,他的下線有五六百位投資人。”他們自己很少投資,主要就是“做市場”。

還有一件事也讓趙宇開始懷疑“美金”的真實性。在2019年七夕節時,群主為了鼓勵投資,開始在微信群里送“美金”給新的投資者,送了7個人,每人777美元。“如果是真的美金,怎么會隨便送?只有美金積分才可以隨便送人。”

趙宇稱,劉某人與她表姐是朋友,他打著外匯資深人士的旗號,實際上只是一個無業人員。

在群里,趙宇看著他們繼續給投資人“洗腦”,多位投資人上繼續當受騙,她站出來說了幾句話后,就被踢出了微信群。

動態 | 網站冒用新加坡總統名義 企圖欺騙公眾投資比特幣:據聯合早報報道,新加坡總統哈莉瑪8月2日傍晚貼文指出,詐騙網站散播假消息,說她在新聞發布會上推介區塊鏈技術以及新設立的比特幣交易平臺。哈莉瑪總統指出,網站上的信息是虛假且具誤導性的,而且盜取她一場對話會中所用的照片,制造她曾做出以上宣布的假象。[2019/8/4]

現在,趙宇的賬戶上顯示有300多萬人民幣,但是一分錢也取不出來。她在群里賣過賬戶,賬戶里的錢可以全部送給買家,只求把本金收回,或者少一點也行,但是沒人回應。

2020年5月,GCG提出,每個賬號花500美金開通GIB數字銀行就可以把里面的錢提出來。趙宇認為,這只是GCG為了再騙一段時間的手段,“自己再也不會上當了”。

趙宇咨詢過律師,律師表示,這是刑事犯罪,建議直接報警。2020年8月13日,趙宇報警,但一直沒有立案。趙宇告訴記者:“維權特別困難,但還是會堅持下去。”

東南亞投資人:GIB遠比你們想象的復雜

一位東南亞投資者對GIB進行了研究,他表示,GIB/GCG的騙局往前可以追溯到2009年。從2009年的STARFOREXENTERPRISE,到2013年的MERCXYZONE,2014年的GSMFINANCIALGROUP,再到2018年的GCGASIA,2020年的GIB,這背后的主謀都是邱富豪。

這位投資者提供的視頻顯示,GIB宣傳片中的多個場景片段是盜用的。比如,2020年8月22日的發布會中觀眾鼓掌的場面,是2013年5月21日莫斯科一家劇院中的場景。

另一位馬來西亞的投資人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我確實從GCG賺到了錢。”

他表示:“GCG從2018年末就開始籌劃了,2019年1月正式上線,前三個月都可以隨時提現,并且利潤率非常高,甚至能達到80%。前三個月那一批投資人確實賺到了錢。”

他的姐姐從2019年1月開始投資,賺了5、6萬美元,甚至岳母也賺了幾千美元。“每周都能拿到錢的感覺很爽的。”

他是2019年4月開始投資的,從那時起,提現就不像之前那么簡單了。他換了一個“組”,在上家向公司高層申請后,他又可以每周收到“公司”打來的錢了。“重要的是要跟對上家,只要上家肯幫你向上面反映,就可以拿到錢。”

2020年,GCG轉為GIB,他花了2000美元,將自己的4個賬戶轉為數字銀行,每個賬戶500美元。兩個月后,他收到了4000美元。“凈賺2000美元。”

他告訴記者,這就是資金盤,先入局的人就會賺錢,后進來就是虧錢。“后面再轉成數字銀行就是1500美元一個賬號了,還不一定能拿到錢。我自己不會再往里投錢的。”

動態 | 冒用Roger Ver的社交媒體賬戶已騙走600多萬美元:據ambcrypto消息,Bitcoin.com的首席執行官、Bitcoin Cash的主要支持者Roger Ver表示,假冒社交媒體賬戶使用他的社交賬戶信息已騙取加密貨幣600多萬美元。據統計,最近冒用Roger Ver信息的騙局正在增加,其中有多個虛假賬戶被用來聯系不知情的BTC和BCH的投資者,特別是在Twitter和Instagram。[2019/1/21]

“一夜暴富”的故事還有人在講?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多方聯系到的顏芳,是投資人之一,也是推廣GIB的頭目之一。她的主業是經營上海的一家服裝店,如今她把GIB當成自己的副業。她堅稱:“服裝店一直往里投錢也沒見什么回報,GIB就一直在幫我賺錢”。她從GIB成立起就投入了大筆資金,還負責在浙江臺州給其他投資人上課,“因為那邊市場比較大,團隊也比較大,有好幾十個人。”

GIB主要通過病式傳播來不斷納新。顏芳大約四十來歲,她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每推薦一位新的投資人,推薦人會獲得新投資人利息100%的推薦傭金,如果兩人投資金額一樣,那么推薦人之后每個月都能拿到雙倍的利息,獲得多出一倍的動態收益。第二位50%,推薦滿2個人還可以獲得上級推薦人15%的傭金。

關于投資回報率,顏芳稱:“投資500-7499美元,享受每月利息收益7%;投資7500-14999美元,享受每月利息收益10%;投資15000-49999美元,享受每月利息收益15%;投資50000-99999美元,享受每月利息收益20%;投資10萬美元或以上,享受每月利息收益25%。”

顏芳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如果投資1.5萬美元每月利息收益為15%,即每月1.5萬人民幣的利息,每天盈利500元。每五天可以提一次現,一個月可以提6次。”

顏芳稱,由于投資了GIB,2020年是她收入最好的一年。顏芳沒有向記者透露她具體的投資金額,只表示“非常多,每天的利潤收入有5位數。”當被問到是否可以隨時提現時,顏芳堅稱自己現在提現順暢。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經調查發現,GIB宣稱為“數字金融”機構,但疑點重重。

疑點一:發行的數字貨幣GUSDT沒有任何機構認可

顏芳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每天的利息收益不會全額發放給投資人,只有70%是活期,可以隨時提現。剩下的30%中有10%是定期,轉化為GIB官方發行的數字貨幣GUSDT矩達幣,每年有18%的利息;10%投入MT5外匯交易錢包,12月會啟動,每個月收益為60%;5%為股權錢包,待GIB上市之后作為原始股權;剩下5%投入GIB的數字商城,可以買數碼用品、房子、豪車。

威斯敏斯特大學金融科技講師龔暉對記者表示:“GIB發行的GUSDT沒有獲得任何官方機構的認可,其發行成本也就是在以太坊上的幾行代碼,如果只能在其自身APP上流通的話,那就是前端改動后顯示的一個數字。”

疑點二:母公司及實控人不明

公開信息顯示,GIB的母公司為AFF澳豐科技多元金融集團,官網顯示“AFF科技多元金融集團由約約翰?約瑟夫?弗利在2020年創立”。

而在其內部宣傳PPT上顯示,AFF澳豐科技多元金融集團并非其母公司的正式名稱,其所談到的納斯達克準上市公司的正式名稱為“AFFHoldingGroupInc”。內華達州商業門戶網站搜索結果顯示AFFHoldingGroupInc2006年1月23日注冊于美國內華達州。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官網顯示,AFFHoldingGroupInc于2016年10月4日在OTC市場掛牌,獲得了OTCQB證書。在OTCQB交易的證券需要按照美國標準會計制度向SEC或美國銀行或保險監管機構報送最新財務報告。但OTCQB對交易證券沒有相應的財務或定性要求。

因此,在投資人提供的內部線上課程中,“講師”將AFF稱為“準上市”公司,恐怕為時尚早。

根據其2020年8月20日披露的財報,AFFHoldingGroupInc主營業務為經營網站和APP,在香港地區提供酒店點評服務,但是這一服務已于2018年5月25日終止,現在沒有經營任何業務。財務數據顯示,公司2018年、2019年沒有任何收入,只有一些行政支出,處于虧損狀態。

財報還顯示,2020年6月3日,公司向內華達州提交了《公司章程》的修訂證書,將其公司名稱改為“AFFHoldingGroupInc”。

多重證據顯示,AFF很有可能只是一個沒有任何業務的空殼皮包公司。

至于投資人口中的“GIB的創辦人兼主席約翰·弗雷大律師”,也是AFF的創辦人,但是除了他們付費投放的新聞外,沒有任何關于此人的信息。?

在股票與財經新聞網站MarketScreener上未見Foley先生與GIB或者AFF有任何聯系,但其對Foley先生的其他介紹屬實。?

疑點三:主營業務涉嫌違法

GIB內部線上課程錄音中顯示,GIB有兩大“造血功能”:第一就是使用所謂“5A對沖模式”交易外匯、加密貨幣、貴金屬、股票差價合約、國際指數,五個同時對沖;第二就是采用搬磚系統“AI人工智能量化技術”,實時低價買進,高價賣出,進行套利。

對此,龔暉對21世紀經濟報道表示:“我國法律禁止加密貨幣場外交易。在2017年七部委聯合發布的94公告中要求任何組織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根據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發布的《關于防范境外ICO與‘虛擬貨幣’交易風險的提示》,如果數字貨幣OTC交易屬于有組織的幣幣交易或場外交易,如一般由個人或組織擔任的中介機構進行組織安排,并匹配以做市商、擔保商等服務。很有可能被認定為實質屬于虛擬貨幣交易場所交易而屬于違反法規政策的行為。”

而對于其宣傳中的AI搬磚系統,龔暉表示:“首先AI搬磚并非意味著百分百盈利,AI搬磚也面臨著提幣速度,區塊鏈擁堵,價格漲幅不定等風險。另外,目前所有交易所的幣價都已經處于一個穩定的狀態,差價不會高于一個點,靠搬磚掙到錢非常難。最后,近年來已經有多個打著AI搬磚系統崩盤跑路的平臺,例如‘HT搬磚’、‘PlusToken’,如果真那么能賺錢,又怎么會有那么多‘前輩’崩盤跑路呢?”?

除此之外,GIB官網顯示MetaTrader5是一個買賣外匯的平臺。

龔暉表示:“我們國家禁止炒外匯。根據我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私自買賣外匯、變相買賣外匯、倒買倒賣外匯或者非法介紹買賣外匯數額較大的,由外匯管理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違法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疑點四:真牌照,假監管

GIB稱其總共獲得了來自美國、加拿大、多米尼加、英國、瑞士、泰國、立陶宛、澳大利亞、馬來西亞及老撾等九個國家,總共十七個牌照。

在其官網上,GIB僅僅羅列了牌照授予方官網,而不顯示序列號。在FINMA最新更新的授權銀行和有價證券公司的以G開頭的企業中未見GIB,在資產管理的公司中同樣沒有。

經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查驗,GIB的確具有3個牌照,而非其所稱的17個,分別為澳大利亞金融服務牌照管理的貨幣服務業務牌照(MoneyServicesBusiness,MSBs),以及加拿大金融交易和報告分析中心牌照(FinancialTransactionsandReportsAnalysisCentreofCanada,FINTRAC)。

龔暉表示:“一般情況下,國外監管部門批準的境外經紀商要在境內提供金融服務,一是要按照我國既定的管理原則由金融監管部門批準;二是要按照商業存在的要求,在我國境內設立提供金融服務的企業。因此就算GIB持有國外的很多牌照,依舊不能在我國開展相關外匯業務。”

比如其AFSL牌照,就規定僅能在澳大利亞從事金融服務業務。

除此之外,如投資人所言,GIB可以說是被柬埔寨定性為國際性詐騙集團的GCG的“新馬甲”。

2019年4月29日的一篇關于GCG的新聞稿中提到,GCG的澳洲商務合作伙伴AustralianbusinesspartnerMr.JohnFoley,與GIB的創始人為同一人。

并且,在內部課程錄音中提到了“邱大家長”,他經常在群里與大家分享知識和“好消息”,經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與顏芳確認,此人為之前她投資的外匯交易平臺的老板。

顏芳表示,她從2020年3月份開始投資了一個外匯投資平臺,“3月份30%多的利息,4月份利息是60%以上,該平臺后來被GIB收購了。”與投資人對GCG轉GIB的描述的時間完全吻合。

當被問到之前投資的外匯交易平臺是哪個時,顏芳笑道:“是哪個我就不講了,那個外匯收益還是蠻高的,雖然外面怎么講,但是我們自己知道我們提現一直都很通暢。”

顏芳還表示,之前的外匯投資平臺被GIB收購之后,投進去的錢也一并被轉入了GIB。

如此問題重重,GIB究竟是如何說服投資者將錢乖乖奉上?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在調查中發現,GIB/GCG利用熟人網絡,在親友之間病式傳播,并且大多數投資者表示,是通過直接打錢給上級來投資的,沒有任何書面協議。

這一點記者從東南亞投資者處也得到了證實。一位馬來西亞的投資者告訴記者:“公司就是馬來西亞人開的,但是我在這里也查不到他們公司的地址。我也不知道公司的銀行賬號,投資都是直接打到上級的私人銀行賬號。”

除此之外,GIB還充分利用了付費媒體進行宣稱,在各種平臺上發布公關稿,描述內容具有高度的一致性。除了在中國媒體上進行宣傳外,GIB也貫徹了“國際化”路線,在YouTube、Twitter上都設有賬號,發布宣傳視頻。

在宣傳中,GIB給了投資者許多美麗而飄渺的承諾。比如,未來可以全球直接消費使用的GIB數字銀行卡,馬來西亞在建中的“GIB雙峰塔”,澳大利亞日夜開采的金礦,等等。

投入容易,退出難。GIB的投資周期為1年,想要提前拿回本金,沒有那么容易。投資半年之內想要拿回本金需要繳納30%的手續費,半年到一年之內想要拿回本金需要繳納15%的手續費。這種違反常規的手續費收取規則,卻并沒有嚇退參與者。目前,這樣的投資賭局依然在隱秘的角落盛行。

Tags:GIBGCG數字貨幣INGTangibleGCG幣數字貨幣交易員工作內容King Arth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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