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會議中,對于“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給出了明確要求,鑒于此,比特幣挖礦及其他加密代幣的挖礦行為,在我國將確定退出歷史,相關企業和供應商切勿抱有幻想。
一、規制“挖礦”早就有跡可循
誠然,我國區塊鏈技術和數字幣發軔較早,歷經94公告,幣圈交易所出海,ICO轉會新加坡,各國嘗試豪威測試和監管沙箱,始終華人都是挖礦界的扛把子。同時,華人參與投機比特幣等加密數字代幣的人數較多,當然隔壁的韓國參與者也不少。
炒幣者集中,挖礦者集中,讓這幾年的幣圈重新興旺起來。比特幣價格瘋漲,對各國金融安全造成了威脅。早在2018年1月,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就出臺了文件,要求各地方政府引導轄區挖礦企業,有序退出。地方上,鄂爾多斯《關于引導我區虛擬貨幣“挖礦”企業有序退出的通知》,要求“限制偏離實體經濟需要、規避監管的"創新"。虛擬貨幣挖礦產業屬于與實體經濟無關的偽金融創新,應不予支持。據此,多措并舉,綜合采取電價、土地、稅收和環保等措施,引導相關挖礦企業有序退出,鼓勵轉型到國家支持類的云計算。”本月18日,三協會聯合發布《關于防范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公告》,強調金融機構、支付機構等會員單位不得用虛擬貨幣為產品和服務定價,不得直接或間接開展虛擬幣相關業務。
機構分析:WTI原油期權多頭交易活躍 預示或在80美元上方繼續上漲:10月8日消息,美國原油期貨價格達到每桶80美元后,石油期權市場顯示交易員正對沖價格進一步上漲的風險。周五,看漲期權費自2019年10月以來首次超過看跌期權費。WTI油價本周觸及每桶80美元的近七年高位,但交易員擔心天然氣價格上漲將導致石油需求大幅上升,與此同時歐佩克+還在克制增產節奏。ICAP能源專家Scott Shelton稱,嚴冬天氣“增加了這個市場的上行爆發潛力,這種偏斜(skew)將持續幾個月。” (金十)[2021/10/9 5:48:30]
同時,2019年4月國家發改委公布《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將虛擬貨幣挖礦歸入應當淘汰的類別,但當年發布的正式版本中,將挖幣從淘汰名單中刪除。2021年5月21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召開會議,明確“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
Yearn.finance創始人:仍在構建ENM且將繼續部署測試合約:9月29日,Yearn.finance創始人Andre Cronje再次發推針對遭遇攻擊的ENM項目作出相關說明。他表示,還在構建Eminence(ENM)項目,且將繼續部署測試合約。Andre Cronje表示其有超過100個已部署的合同,其中可能有一半仍有漏洞,并提醒稱,請等待官方通知。此外,Andre Cronje還稱,必須聲明一點,不要使用其部署的隨機合約,昨天ENM項目部署的合同完全是為了其個人,并稱GIL和EMN都是分階段進行的,不會被使用。[2020/9/29]
二、繼續挖礦,有怎樣的法律后果?
前幾日還有校友來詢問有無礦機可以調度,颯姐一介在野法曹確實對彼時緊俏資源難以籌措。但從中,挖礦的火爆與參與人員的熱情,可見一斑。有需求,就有供給。可以預判,買了礦機的人不可能輕易丟棄,繼續轉入“地下”挖礦者應該不少。
聲音 | 分析師:比特幣對當前關鍵水平的反應將確定山寨幣季節是否繼續:金色財經報道,比特幣目前的交易價格在9600美元上方,正處于其關鍵支撐區域(9,500美元至9,700美元之間)的中間位置。加密分析師Luke Martin稱,比特幣能保持在此支撐位之上的能力使山寨幣有反彈的機會,而從這一水平繼續上升可能會導致近期的山寨幣季節進一步擴大。[2020/2/18]
最緊要的法律風險是:刑法第225條非法經營罪。
具體而言,要判斷如下幾個要件:
挖幣是不是經營行為?
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經營者是指從事商品生產、經營或者提供服務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挖幣是增加虛擬幣供給的行為,即生產token的行為,大概率被認定為經營行為。
動態 | 北京市互金協會發布繼續警惕投資虛擬貨幣市場的風險提示:據證券時報消息,北京市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今日表示,互金協會提醒廣大投資者,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增強風險防范意識,認清相關模式的本質,不要相信天花亂墜的承諾,不要盲目跟風炒作,時刻警惕投機風險,避免自身財產損失。協會倡議,會員和各社會機構應加強自律,抵制非法金融活動,不參與任何“ICO”及其變種或炒作“虛擬貨幣”的非法金融行為。[2019/6/28]
是否違背前置法?
正如網貸行業的教訓,幣圈其實也有前置法,只是被絕大多數從業者有意無意無視了。《人民銀行法》、《人民幣管理條例》都強調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印制、發售代幣票券,以代替人民幣在市場上流通。時至今日,代幣票券的解釋射程包括數字代幣等。
落入刑法第225條第4項
“從事其他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挖礦行為客觀上擾亂了市場秩序,倘若在個案中已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則構成犯罪,最高刑期為15年;若沒有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可按照行政違法,處罰20萬元以下罰款。
三、合約、期貨交易
馬斯克一番話影響了幣價,倘若在合法的二級交易市場,他的言論必將受到法律嚴懲。然而,就是因為數字幣無國界,各國監管態度不一,導致韭菜不斷被割。
從幣圈人士流傳出來的一些圖片和留言,我們發現配資搞合約、期貨交易的玩家損失慘重,甚至有一家差一點點就徹底爆倉。颯姐也是金融老兵,對金融還是充滿敬畏的,但很多玩家不認為自己在玩金融衍生品,還以為是過家家,玩心跳,那種一夜回到解放前的痛苦,希望你不要輕易嘗試。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刑法第225條第三項明確:“未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構成非法經營罪。從颯姐親手辦理的案件看,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對于出具“非法期貨業務”的函件是從不吝嗇的。因此,幣圈一些企業做期貨業務,極有可能會被認定為非法期貨而進入第三項的規制范圍內。
有法律基礎的讀者可能會說,“罪刑法定”,合約沒有規定在法律條文里就不構成犯罪。實務里可能會這樣處理,要么把合約也解釋為期貨的一種,要么用第四項兜底條款來處理,但是,颯姐認為有辯護空間。
寫在最后
還有讀者在糾結原因,為啥礦圈就沒了,其實,從馬斯克揪住比特幣耗能開始,就意識到倘若有一天BTC被各國集體圍剿,那基本以保護環境為號。
其實,從根上說,2008年比特幣出生自帶哈耶克思想,與現有國家為單位的世界格局不符,而各國法律也是國家管理的延伸,所以,比特幣等代幣流行與現行法律的抵牾是顯而易見的。
因此,繼續加密代幣的挖礦就會繼續與法律對立,不僅是在我國,各國對于數字代幣的謹慎態度會反映在各個方面,隨著虛擬幣對法幣和金融安全的侵蝕,各國法律和執法只會趨嚴。無論你愿意還是不愿意,法律都在那里,不枉不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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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鏈得得 原文:Livemint 原文作者:Trilegal律師事務所合伙人Rahul?Matthan原文標題:ThePeculiarValuePropositionofNon-fungi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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