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早晨,傾盆大雨,在書桌前閱讀大家給公號的留言,朋友們關心是否有一天法律突然不允許國人持有比特幣。就這個問題,颯姐給出個人觀點,不作為投資建議。
中國監管數字代幣的模式
讀者都是圈里人,就不贅述區塊鏈等加密技術的具體技術特征了。可以肯定的是:token激勵本身也是區塊鏈應用的重要內容,甚至有人認為token才是區塊鏈應用的靈魂。
國內對于數字代幣的法律評價基本是“三元論”,第一,對于加密技術,鼓勵促進,甚至頒布了《密碼法》從法律層面予以正面保護;第二,對比特幣、以太幣等2017年9月4日之前就已在國外出現、發行,流通量較大的數字代幣,司法實踐中的態度不一;第三,對于在國內發行,或是融資受眾主要是中國人的發幣行為,都被94公告定性為“非法公開融資行為”,相應發行的代幣也被一并打擊。
McDermott Will & Emery律所向Voyager債權人收取510萬美元法律費用:金色財經報道,代表Voyager的律所McDermott Will & Emery根據其3月至5月工作,收取了510萬美元的法律費用。此項收費使得總收費達到了1640萬美元,超過了預算的1120萬美元。
據報道,2022年的市場低迷引發了許多項目破產,FTX和Celsius等公司分別在法律費用上花費了2億美元和5000萬美元。[2023/7/4 22:16:54]
加密技術本身的法律風險有限,主要是幫信罪等,可能會成為為虎作倀的工具,請加密技術科技類公司注意不要成為其他犯罪的幫助犯。
具體而言,基于區塊鏈等加密技術而研發使用的數字貨幣,在我國有四種法律結果。
第一種是官方研發,目前在各大銀行試用的數字法幣ERMB,有國家強制力背書,屬于法幣,任何人不得拒絕接受法幣。
區塊鏈協會:從法律上講SEC主席Gary Gensler必須退出數字資產領域:金色財經報道,加密貨幣倡導組織區塊鏈協會表示,根據聯邦法律,SEC主席Gary Gensler必須退出數字資產領域。Gensler對加密貨幣領域表現出明顯的偏見,而且他的機構也未能履行職責。在周四發布的一封公開信中,這家加密貨幣倡導公司聲稱Gensler正在超越國會授予的界限。
區塊鏈協會表示,SEC在Gensler的領導下失敗了,因為拒絕制定讓投資者、企業家和公眾知道證券法是否適用于他們的產品或服務的規則和指導。[2023/6/30 22:09:16]
第二種是BTC比特幣,2013年給了明確的法律定性。恰逢《民法典》出臺,第127條明確保護中國人的虛擬財產。通過立法者楊立新老師的論文,我們可以得知,對于虛擬財產是當做物權進行保護的,而BTC就是一種虛擬商品。通過大前提小前提得出結論,由此可知,BTC是一種中國人可以持有的虛擬財產。
火幣全球站回應謠言:平臺運營一切正常,將追究造謠者法律責任:近期,有自媒體及個人發布“Huobi Global即將關閉充提”“火幣全球站即將停止業務運營”相關消息,金色財經專門就此事向Huobi Global有關部門進行求證。Huobi Global有關負責人回復稱:平臺運營一切正常,用戶資產安全得到充分保障。針對個別人士及做空團體的刻意抹黑,火幣全球站已訴諸法律手段追究造謠者責任,請用戶不要信謠傳謠,以官方發布的公告為準。[2021/5/23 22:35:26]
第三種,聯盟鏈中的通證,在央企國企民企都有嘗試,供應鏈金融方面的應用較為成熟,法律認為這些代幣就是一種集團內部的權利憑證,合規程度較高。
第四種是ICO的虛擬幣,基本態度是取締,94公告的嚴厲程度,至今讓颯姐難以忘懷,當天下午五點,整個幣圈風聲鶴唳,然后就是連續三四個月的國際大遷徙,颯姐幾位老友也輾轉到日本、新加坡、澳洲、加拿大等國。
《2019年度上海金融檢察白皮書》:“虛擬貨幣”雖具有財產屬性,但不具備貨幣的法律地位: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發布《2019年度上海金融檢察白皮書》,全面盤點了2019年上海市金融犯罪案件基本情況和主要特點。文章表示,有不法分子利用時下火熱的區塊鏈和虛擬貨幣實施犯罪行為。2017年,中國人民銀行、中央網信辦、工信部等七部委就聯合發布公告,明確融資主體向投資者籌集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準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我們在辦案中發現,有犯罪分子發明‘通寶幣’‘中寶幣’‘比特幣套利基金產品’等名目繁多的理財產品,以此為幌子騙取投資人的投資款。還有一部分犯罪分子利用虛擬貨幣實施洗錢行為。”檢察官提醒,“虛擬貨幣”作為一種特殊的虛擬商品,雖具有財產屬性,但不具備貨幣的法律地位,投資者在投資時要提高警惕,不要輕信融資主體的宣傳。(上觀新聞)[2020/5/9]
其他國家的涉幣監管
颯姐團隊總結了美國、新加坡、德國、日本的監管方案,對于區塊鏈等加密技術本身,國際社會的態度基本都看好,有些國家的官員甚至表示區塊鏈技術是未來世界的基石。
目前,也有國家開始嘗試數字法幣,鑒于其法幣地位,合法性自不待言。需要了解討論的是,對于發幣之外的數字代幣,其他國家的監管方案如何?
世界其他國家并沒有將比特幣與以太幣等代幣進行法律上的區分對待。而是采取對于數字代幣統一分類監管的辦法,基本上采取了“三分法”:
一是支付型代幣,BTC即是此類,用于購買商品或服務的支付手段;
二是證券型代幣,有金融屬性,使用證券、金融衍生品相關法律進行規制;
三是功能型代幣,僅應用于發行者自身的網絡體系,具有相對封閉性,授權用戶使用通過區塊鏈技術使用產品或服務的權利。
對于不同類型的數字幣,使用的法律也不盡相同。我們考察發現,三種類型的代幣之間,隨著時間和環境的變化,會發生轉化,轉化后的代幣按照其所屬類型進行監管。
回答問題:國人持有BTC合法性如何
在學術類文章中,颯姐會討論對地方各類通知意見的違憲審查必要性,但公號里還是尊重平臺要求,不涉及相關話題。
從楊立新老師的文章看,中國人持有虛擬財產的權利是物權,屬于最高的民事權利,不可被恣意剝奪。同時,從現實意義上講,數字代幣的特性是公鑰和私鑰齊備,倘若私鑰一直掌握在持有人手中,理論上講,沒有一個超級后臺可以拿走一個人的比特幣。即便是文字意義上禁止持有數字代幣,實際上數字代幣100%所有權都在持有人手上,很難真正禁掉。
縱觀我國貨幣發展史,民間鑄幣的情況長期存在,南宋衙門甚至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有學者認為客觀上造成了藏富于民的效果。
另外,我們要了解取締代幣的根源是其具有“非法公開融資”的金融屬性,彼時P2P網絡借貸平臺、股權眾籌等引發了個人財產權和國家金融秩序的雙重危害,讓各方心有余悸。BTC實質上更像支付工具,雖然自身價格震蕩,但各大交易所有其公允價格,也有大批持有者支撐價格;但其他代幣發軔較晚,一出生就帶有證券融資功能,這就要進行嚴厲監管,有的國家選擇豪威測試篩選出來嚴管,有的國家采取取締辦法。
最后,BTC的環保問題確實值得研究,為了保護環境對于比特幣挖礦行為進行處置,回應了碳中和下的社會需求。但是,颯姐個人觀點是這不影響中國人持有比特幣本身,一種新興的虛擬財產之物權不會輕易被宣告非法。
寫在最后
對比我國和其他國家在數字代幣上監管的差異,可以看出,對于金融屬性最強的證券型代幣,選擇不同:一種方案是取締;另一種方案是嚴管。讀者可能會好奇為什么有這樣的不同,颯姐個人觀點是:根源在《證券法》,各國在證券法上對于“證券”是什么,內涵和外延不同,導致了在一些國家和地區,民間出現的等額分份資產或權證無法被劃入證券范圍之內。如果有一天,《證券法》修改了對證券的定義,也許,各國監管的方案會趨向雷同。
今天僅針對行政法層面進行了闡述,正是因為行政監管方案不同,直接導致了各國涉幣犯罪案件類型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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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貨幣價格的大幅震蕩之下,多少人渴望的“一夜暴富”,變成了“一夜爆倉”,血本無歸。“幣圈”資深投資者劉鵬沒想到,一頓晚飯的功夫,年初以來賺的十多萬元全部“打水漂”了.
1900/1/1 0:00:00注:原文作者是glassnode數據分析師CHECKMATE。比特幣市場剛經歷了自2020年3月拋售潮以來規模最大的去杠桿事件,BTC市場價從59463美元的一周高點下跌至31327美元低點,跌.
1900/1/1 0:00:002015年7月,以太坊正式上線。在過去的幾年時間里,基于以太坊的去中心化應用程序(dApps)生態系統已經取得了驚人的發展,比如: 0x的第一個場外交易市場于2017年推出;Uniswap于20.
1900/1/1 0:00:00據Medium5月28日報道,區塊鏈貿易融資協議Polytrade宣布以33倍超額認購完成120萬美元融資.
1900/1/1 0:00:005月28日,BSC再傳噩耗,又有兩個項目被黑客攻擊。BSC鏈上自動做市商BurgerSwap以及BSC鏈上DEX協議JulSwap先后遭到閃電貸攻擊,前者損失金額在700萬美元,后者損失未知.
1900/1/1 0:00:00DeFi數據 1.DeFi總市值:890.95美元 市值前十幣種排名數據來源DeFiboxDeFi總市值數據來源:Coingecko2.過去24小時去中心化交易所的交易量: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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