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NFT的相關應用,現在大多從經濟金融的角度對其進行理解,認為其代表不可替代令牌。而不可替代是一個經濟學術語,你可以用它來描述家具、歌曲文件或電腦之類的東西,這些東西不能與其他物品互換。對于NFT應用是否會被過度金融化颯姐團隊始終存在憂慮,所以嘗試探索NFT應用的不同側面,從數字出版的角度重新理解NFT的相關應用。
一、NFT構成數字出版嗎?
關于什么是數字出版,國內對此的定義較多,并沒有形成統一的認識,而國外一般不使用數字出版的概念,一般叫做數字內容產業或者是數字內容管理等,被大多數人所接受的概念是“數字出版是指利用數字技術進行內容的編輯加工、復制或者發行,出版內容以二進制代碼形式存在且沒有物理形態復制品存活的出版活動。”。
7-Eleven于Polygon上推出免費思樂冰NFT:7月12日消息,為慶祝“思樂冰日”(7月11日),7-Eleven于Polygon上推出免費思樂冰NFT。這款收藏游戲可通過移動設備游玩,為虛擬的7-11思樂冰杯和四種口味:櫻桃、藍覆盆子、椰林果汁朗姆酒和夏日柑橘。將杯子裝滿后,用戶可獲取其“思樂冰Vibe數字收藏品”。該藏品不可出售或轉讓給第三方。[2023/7/12 10:49:40]
以“NFT+藝術品”為例,其便是利用區塊鏈底層技術將以太坊上的ERC-721和ERC-1155作為主要的技術標準對藝術品進行編輯加工、復制或者發行,其內容通過哈希算法進行二進制的加密,并儲存在區塊之中。對于復制,讀者應該較容易理解,而對于發行,依據著作權法的規定,發行權是指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所以可以將發行簡單理解為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故筆者認為,NFT的應用與數字幣等有著明顯的區別,其具有不可分特點,如果“NFT+藝術品”滿足了最后的“沒有物理形態復制品存活”這一標準,則可以被評價為數字出版。
知名歌手林俊杰在Instagram上展示Azuki NFT:3月31日消息,知名歌手林俊杰在Instagram中曬出Azuki NFT形象。此前報道,3月20日,林俊杰在社交媒體上展示了配有“無聊猿”BAYC#3914的飾品(貌似錢包)。[2022/3/31 14:29:08]
二、NFT與數字版權保護
談到數字出版,則不得不談數字版權保護,NFT又可以為數字版權保護帶來什么呢?其實,數字版權保護技術先進性不高,一直是我國數字版權保護中存在的問題。我國數字版權保護技術主要依靠DRM技術,一方面,很多技術產業和科研組織都研發了自有的DRM版權保護系統,而不同DRM系統保護的作品無法實現格式兼容,存在技術壁壘,造成了作品資源的壟斷,阻礙了作品的廣泛傳播;另一方面,現有的數字版權保護技術的功能僅停留在簡單的控制作品被非法復制和傳播,已經無法滿足全方位保護的需要。技術保護的落后,為侵權行為打開方便之門。
iZUMi Finance推出DAO,采用基于veNFT的二次投票機制進行治理:2月17日,在Uniswap V3上提供可編程流動性挖礦的創新協議izumi Finance宣布推出其去中心化自治組織(DAO),并采用基于veNFT的二次投票(quadratic voting)機制來進行治理。具體而言,新的iZUMi DAO veNFT(veiZi)治理代幣將通過對社區關鍵問題進行二次投票來實現DAO治理。veiZi NFT兼容ERC271標準,充分代表了iZUMi金融協議的治理權,包括投票、增長和返還質押獎勵。通過將iZi代幣鎖定一段時間,任何iZUMi錢包地址都可以鑄造veiZi NFT。用戶也可以通過第三方NFT市場獲得veiZi。[2022/2/18 10:00:41]
NFT去中心化式的系統,可以使得數據的存儲更具有安全性,生產記錄可追溯,也使得行為更加透明,共識機制的自治,會使得系統更加規范,并且其特殊的不可分性也使其相比與數字幣等FT的應用具有更弱的金融屬性。NFT作為一種新型的技術,與數字出版相結合,可能會是一種解決的路徑。
NFT市場Rarible集成Tezos,雙方將共同推出NFT收藏品:12月15日消息,NFT市場Rarible宣布與Tezos實現集成,這也是Rarible繼以太坊和Flow之后支持的第三個區塊鏈。
Rarible與Tezos的集成標志著根據戰略合作,Rarible將在其市場上展示TezosNFT,并支持Tezos生態系統中項目的二次銷售。Rarible和Tezos還將推出一個名為“BlazingFutures”的NFT收藏品系列,展示10位Tezos藝術家的作品。該系列從今天開始在Rarible獨家發售。(Coindesk)[2021/12/15 7:42:02]
第一,著作權認證方面。NFT以上的技術特性應用在數字作品版權認證中可以讓系統通過生成區塊的時間戳上記錄的時間信息來證明版權注冊的時間和歸屬,讓用戶對數字出版區塊鏈數據庫中的任意一項版權記錄和作品實時狀態進行跟蹤,對版權歸屬進行溯源。
第二,版權交易監管方面。通過NFT進行版權交易監管主要運用非對稱加密技術保證內容安全。這一技術運用于版權交易中則只需將數字貨幣置換成數字內容的加密數據,就實現了點對點的版權交易,保證內容無法篡改,同時交易信息又絕對透明公開,保證版權轉移的透明性。
第三,侵權固證方面。在司法維權過程中,可以把唯一哈希值作為依據回溯區塊鏈,找到版權的初始板塊,進而在確定版權歸屬權爭議案或侵權訴訟中作為證據使用,同時也可以將侵權發生時數據上傳至區塊鏈中作為侵權的證據使用。
同時,NFT技術在數字版權保護的應用中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首先是缺乏相應的技術標準,我國工信部2016年出臺了《區塊鏈技術和應用發展白皮書2016》對區塊鏈技術概念作出了官方解釋,但是對基礎技術的標準沒有規定,也沒有提出針對各類區塊鏈應用的標準,針對不同應用場景的標準制定更是有一定的距離。其次,NFT中通過智能合約的形式寫入的版權保護可能會存在與現行著作權相關法律不相容的情況。
三、NFT數字出版合規問題
目前數字作品保護適用于著作權保護范疇都遵循同樣的法律法規統稱為“一法六條例”,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廣播電臺電視臺播放錄音制品支付報酬管理辦法》和《實施國際著作權條約的規定》,以及地方各級出臺的相關數字版權保護法規和條例。在以上法律中涉及到數字版權保護的內容都對數字版權保護提出了適應性規定,如在《著作權法》中規定了數字作品的版權保護應該適用于作品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所以颯姐團隊認為,通過NFT的形式進行數字出版,首先要合乎上述相關要求。
同時,為了盡可能多的降低自身的風險,颯姐團隊建議,將數字出版的相關標準作為重要參考。例如,數字內容描述標準:ONIXforBooks標準和學習對象元數據等;數字內容組織標準:統一資源定位器和信息檢索等。
最后,雖然NFT具有去中心、去信任的特征,可以追蹤到具體節點的侵權行為,但實際上技術無法識別真實身份。這可能會為盜版者提供便利,熟悉NFT的人員完全可以通過技術漏洞進行隱蔽式的侵權。普通用戶將視頻下載后剪輯并配音,重新加密后上傳,由于數據內容變化導致短視頻也發生變化。由于重新編輯過的內容是加密的,而行為人是匿名的,那么這種侵權行為完全不會被輕易發現。。所以,颯姐團隊建議,實力雄厚者,在做好對匿名參與者身份認證、作品信息確認的基礎上,可以嘗試建立相對于官方數字作品交易領域的征信數據庫,并尋求與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相關行政監管部門的合作,核實相關信息、交流材料、交易信息,并將核查信息同步錄入上鏈,降低自身刑事風險。
通過查看這里的9大趨勢,我們有機會“拉回相機鏡頭”,并看到我們正在構建元宇宙的更廣闊景觀的圖片。 虛擬主流化 人們越來越認為虛擬世界與物理世界一樣真實。在現實世界中,信任是關系和機構運作的方式.
1900/1/1 0:00:00盡管最近加密資產普遍下跌,但Livepeer和Bittorent等Web3.0代幣的價格卻在今年飆升.
1900/1/1 0:00:001.分解EIP-1559核心特性以太坊將迎來近年來最大的硬分叉升級。“倫敦”升級將于區塊高度12,965,000處激活(據估算將于北京時間2021年8月5日晚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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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1/1 0:00:00區塊鏈技術在去中心化系統實現共識的能力是其最復雜又是其最有用的地方。在去中心化系統中保持同步并不容易。對于區塊鏈來說,僅僅是時間戳的差異就能導致區塊鏈網絡產生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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