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2021年9月24日《關于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及《關于進一步防范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的出臺與施行,颯姐團隊在近期接到了諸多幣圈、礦圈朋友關于新規內容的法律咨詢,為便于了解風險,我們在本文以問答形式梳理了部分焦點問題,以供各位讀者參考:
經營虛擬幣主體在境外,國內公司僅提供技術服務的模式是否仍然可以持續?
答:不能持續。一直以來,在刑法的世界中,特別是實務領域,由于技術人員在提供技術支持的同時將對違法犯罪的業務模式有所了解,技術中立的概念并不能得到司法機關的支持。
《關于進一步防范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第一條第三款明確指出“對于相關境外虛擬貨幣交易所的境內工作人員,以及明知或應知其從事虛擬貨幣相關業務,仍為其提供營銷宣傳、支付結算、技術支持等服務的法人、非法人組織和自然人,依法追究有關責任。”此條款與颯姐團隊之前的觀點相印證。未來,由于這一模式被該條款指出,并納入執法人員的視野,該模式的法律風險將進一步升高
Bithumb 限制不在韓國居住的外國人注冊會員:韓國加密貨幣交易所Bithumb 8日宣布,從13日起,Bithumb 限制不在韓國居住的外國人注冊會員。此外,菲律賓、馬耳他、海地和南蘇丹是另外四個尚未實施反洗錢 (FATF) 的國家,其會員資格將受到限制,現有會員賬戶將被暫停。(韓聯社)[2021/7/8 0:36:52]
中國個人是否可以在外國挖礦?
答:《關于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的出臺目的在于促進我國產業結構優化、推動節能減排、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而在外國挖礦并不會影響到我國的市場經濟秩序、能耗及產業機構。因此,颯姐團隊認為,中國個人在外國挖礦不為現行法律法規所禁止。
美國法官否決Ripple要求SEC停止向外國監管機構提交MoU的動議:美國地方法院法官Sarah Netburn否決了Ripple要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停止向外國證券監管機構提交諒解備忘錄(MoU)的動議。Ripple聲稱這類請求是為了恐嚇其外國商業伙伴,但法官稱“沒有證據”表明這些請求是“惡意”發布的。Ripple希望迫使SEC使用海牙公約程序,但Sarah Netburn表示諒解備忘錄請求是允許的。SEC必須出示所有通過諒解備忘錄申請獲得的文件,但它可以拒絕出示特權文件。(U.Today)[2021/5/20 22:24:26]
OTC行為是否違法?
觀點:目前中國區塊鏈投資主要來自本土,但未來外國投資比例將增加:BitriseCapitalPartners的KevinShao表示,目前中國的區塊鏈投資主要來自本土,但預計在不久的將來會有更多的外國資金:“目前,(中國區塊鏈領域的)投資者主要是國內風險投資機構和個人投資者作為早期投資者。然而,我們相信隨著區塊鏈技術的日益國際化,外國投資機構的比例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增加。”[2020/4/12]
答:OTC指的是以法幣購買虛擬貨幣,或將虛擬貨幣兌換為法幣的行為。《關于進一步防范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第一條第二款指出:“開展法定貨幣與虛擬貨幣兌換業務等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涉嫌非法金融活動。”據此,颯姐團隊認為,以OTC為業的個人或公司,其OTC行為屬于違法行為,個人偶發的OTC并不違法。
動態 | 很多外國ICO項目試圖進入韓國:據報道,在今日CoinDesk共識大會新加坡站上,韓國Coinplug交易所聯合創始人Richard Yun表示:我們需要改變交易所的商業模式,加入更多與區塊鏈相關的項目,從而才能繼續作為一個初創企業享受政府給予的優惠條件。韓國政府最近不再把數字貨幣交易所列為風險企業,交易所也不能再享受稅收及其他優惠。韓國金融廳FSC最近對ICO項目進行了調查。區塊鏈社區KryptoSeoul創始人Erica Kang表示:我們看到很多非韓國本土的ICO項目試圖進入韓國,因為這個國家的數字貨幣市場受投資者關注、高度投機、目前監管寬松。[2018/9/20]
至于是否以OTC為業的判斷標準,除公開宣傳、收益等條件外,颯姐團隊認為頻率標準可依照體系解釋的思路,參考《關于辦理非法放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對于“經常性地向社會不特定對象發放貸款”之認定:“2年內向不特定多人以借款或其他名義出借資金10次以上”。即,2年內OTC超過10次的個人或公司可能會被認定為以OTC為業。
OTC是否構成刑事犯罪?
答:OTC可能構成刑事犯罪,種類有二,一是非法經營罪,二是洗錢罪或者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其一,就非法經營罪而言,前提“違反國家規定”對于法律層級的要求較高,924文件并不足以達到行政法規、法律的標準,但以OTC為業的行為,如虛擬貨幣被認定為法幣,可能會觸犯行政法規《支付結算辦法》的相關規定,存在構成非法經營罪的可能。
其二,就洗錢罪或者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來說,目前通過虛擬貨幣轉移犯罪所得的個人不在少數,如行為人明知對方特殊身份或資金來源不明,但仍與其進行交易的,行為人可能會構成洗錢類犯罪。
在中國能否繼續挖礦?
答:不能,繼續挖礦屬于行政違法行為。依照《關于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嚴禁增量、妥處存量”的總體思路,在國內挖礦將屬于行政違法行為,一旦被發現,將被相關部門行政處罰,處罰類型包括但不限于罰款、沒收礦機、吊銷企業營業執照等措施。
未來中國礦企賣礦機、托管礦機的合同效力如何?
答:絕大部分的虛擬貨幣礦機的用途單一,而挖礦行為又屬于行政違法行為,縱使生產行為不被行政處罰,其與之相關的民事合同關系都可能因此而喪失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印發《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的通知第三十一條的部分規定:“違反規章一般情況下不影響合同效力,但該規章的內容涉及金融安全、市場秩序、國家宏觀政策等公序良俗的,應當認定合同無效。”《關于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的出臺背景結合了國家宏觀政策“節能減排”及“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可納入“公序良俗”的范疇。
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二款“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法律規定,颯姐團隊認為,在《關于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出臺后訂立的,合同目的關乎新增挖礦項目的合同,可能會因此被認定為無效。
寫在最后
監管與司法都是動態的,以上問答均是颯姐團隊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及司法尺度作出的判斷,我們可以提示風險,但做不到完全排除風險,如有法律服務的動態需求,請與颯姐團隊或其他法律專業服務者建立合作關系。
PeanutSwap發展現狀PeanutSwap是由美國著名投資公司AngelFoundation(天使基金會)開發的區塊鏈項目之一,基金會位于美國科羅拉多州,資本雄厚,基金會業務范圍廣泛.
1900/1/1 0:00:00我們是站在邊界的元宇宙野蠻人。 我忘了我從哪里保存了這個優秀的meme。如果你知道,請提醒我!不,我們并不是未開化的野蠻人,我們是外來者,因此與主流人群中的很多人相比,我們擁有不同的語言和不同的.
1900/1/1 0:00:00整體市場及底層公鏈展望 在這個周期中,我們會看到加密市場比以前周期成熟得多,在那些表現出色的區塊鏈網絡和協議中,價值敘事和基本面要素將發揮著更大的作用.
1900/1/1 0:00:0010月8日消息,尼日利亞中央銀行敦促尼日利亞人接受其數字貨幣eNaira,稱該貨幣操作安全、易于獲取并且數字化,可以通過銀行和其他支付服務提供商訪問.
1900/1/1 0:00:00原文標題:《ANovelFrameworkforReputation-BasedSystems》聲譽系統為平臺提供了一個機會,可以識別并激勵參與者的高質量貢獻.
1900/1/1 0:00:00頭條 ▌拜登政府尋求將穩定幣發行者作為銀行進行監管拜登政府尋求將穩定幣發行者作為銀行進行監管。▌美SEC宣布推遲4支BTCETF決策時間10月1日消息,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宣布,將4支BTCETF.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