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規聯盟原創出品?|
我國DCEP進程從2014年開始啟動,從2019年下半年進入應用落地階段。2021年1月1日,深圳開展數字人民幣第三輪大規模試點,向在深個人發放2000萬元數字人民幣紅包,抽簽結果于1月7日正式發布。同時,農行在本次活動中率先推出了ATM機的數字人民幣存取現功能,引導市民適應現金的數字化。
央行數字貨幣DCEP的發行是我國突破歐美國家在清算系統方面壟斷和封鎖的機遇,將助力人民幣進一步走向國際。但機遇與挑戰并存,DCEP在國內發行將面臨多方面挑戰,針對法律、流通、金融以及技術等方面的問題均須作出一一應對。本文旨在對我國央行數字貨幣在發行過程中可能產生的法律問題進行研究。
一、央行數字貨幣的概念
央行數字貨幣是國家信用背書的運用區塊鏈及電子加密等技術構建的全新貨幣,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具有價值特征及法償性的可控匿名的支付工具,以數字化的形態呈現,具有與紙幣一樣的功能和屬性。
分析 | BCH有望創新高:據Huobi數據顯示,BCH現報451美元,日內漲幅1.6%。針對當前走勢,金色盤面特邀分析師老張的投資課表示:隨著比特幣突破10000美金,市場呈現多點開花,一旦慢牛走出來那么資金就不會太缺,錢的性質也非常的明顯,盤面表現的也很明確上漲趨勢。
從技術面來分析BCH周線級別12月到1月11號之前從底部開始溫和放量直至1月11號放量突破前成交密集區,均線壓力位,強勢站穩在400美金上方,均線系統呈現多頭排列,如果本周繼續收陽線,那么周線就會形成一個三陽開泰的上漲信號,雖然最好的買點是等待周線回踩MA5日均線,但是目前的走勢很難有這么低的買點出現,所以老張認為BCH日線級別出現盤整,等待周線的均線上移,然后形成周線級別的上漲從而創新高,對于BCH的建議老張認為可以圍繞400美金附近保持低吸。
再有4月份的減產利好,BCH創新高的日子也是指日可待。[2020/2/9]
與傳統貨幣相比,央行數字貨幣以代表具體金額的加密數字串為表現形式,不以物理實體為載體,主要用于網絡投資、交易和儲存、代表一定量價值的數字化信息。正因為這些區別,我國現行的以傳統貨幣為調整和保護對象的法律體系無法完全適應數字貨幣的發行和使用的要求。
分析 | 穩定幣今年從33億美元漲到47億美元,漲幅為 42%:12月13日,區塊鏈風投機構Blockchain Capital發布了《回顧 2019》一文,文章在加密資產板塊部分提及,今年加密資產市場迎來了部分復蘇,市場總市值增長了約 730 億美元,起主要作用的是比特幣和以太坊,其中比特幣占到了 93%,但當前市場仍處于低迷狀態。
從具體數據來看,今年市值排名前十的加密貨幣(比特幣、以太坊、瑞波、BCH、萊特、EOS、BNB、BSV 和 XLM)中,比特幣和 BNB 表現最為優異,漲幅分別是 98% 和155%。此外,雖然深陷與 NYAG 的訴訟,穩定幣市場中仍然是 USDT 獨領風騷,目前占整個市場的 80% 以上,從總市值來看,今年穩定幣也從 33 億美元漲到了 47 億美元,漲幅為 42%。從各家交易平臺發行的代幣來看,目前這部分代幣的應用場景仍然是在該平臺使用。[2019/12/13]
二、央行數字貨幣面臨的問題
分析 | 主流幣已脫離下跌趨勢 建議等回踩介入:在本期金色財經的《幣情觀察室》上,針對近期主流幣的上漲的問題,保羅大帝表示,近期EOS、ETH、XRP先后的上漲,日線級別看都已經突破了MA30,從這一信息可以看出主流幣已脫離了原來大的下跌趨勢,開始從大級別上開始走穩。這是非常良性和積極的信號,預示著可能大底的到來。
然而,從交易對EOS/BTC走勢看,K線底部并沒有明顯的放量跡象,說明還是原來存量資金的博弈。
剛拉漲階段,很多資金還在猶豫和觀望,這個可以理解。若是想介入的話,短線很多幣種已經漲得很高,建議等回踩介入。或是關注還未大漲的主流幣種。[2019/9/18]
央行發行法定數字貨幣需要解決兩個首要問題:一是發行的法律依據和法償貨幣地位問題;二是央行數字貨幣的法償性問題。
央行數字貨幣的法律主體地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八條規定,
分析 | 當前BTC大概率處于下一輪大牛市的初始階段:據火幣平臺數據顯示,比特幣當前價格為7952.61USDT,24小時漲幅達到0.76%。
分析師Potter表示,BTC從15年的探底到16年的慢牛,最后到17年的瘋牛行情整個一輪的走勢,圖中可以直觀的發現在2015年的10月份BTC日線EMA50成功上穿EMA200長期均線后,BTC便進入了慢牛行情底部不斷抬升,并一路上行至17年瘋牛末期最高點將近20000美元,期間EMA50一直保持在EMA200均線上方,而且幣價每次下探觸及EMA200均線后均快速收回,說明在牛市行情中EMA200的趨勢強支撐性,而每次回踩該均線附近都是低吸加倉的良機。再來看2019年目前走勢,BTC已大幅拉升至8000美元附近,而且日線EMA50也已經上穿EMA200均線,相比于15年的熊轉牛走勢,BTC大概率已處于下一輪大牛市的初始階段,由于這段時間的持續拉升,幣價已偏離EMA50較遠,后續BTC將會先回踩EMA50均線支撐,隨著慢牛行情的演變將會再次回踩EMA200均線,同樣每次回踩均是加倉做多的好時機。[2019/5/22]
“人民幣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印制、發行,中國人民銀行發行新版人民幣,應當將發行時間、面額、圖案、式樣、規格予以公告。”
分析 | BTC流量增速緩慢,新入資金不足:據TokenInsight數據顯示,反映區塊鏈行業整體表現的TI指數北京時間03月09日8時報368.57點,較昨日同期下跌3.8點,跌幅為1.02%。此外,在TokenInsight密切關注的28個細分行業中,24小時內漲幅最高的為娛樂與游戲平臺行業,漲幅為56.48%;24小時內跌幅最高的為中心化交易所行業,跌幅為4.65%。
?
據監測顯示,BTC活躍地址數較前日上升4.35%至60.83萬,轉賬數較前日上升18.48%至29.74萬。BCtrend分析師Jeffrey認為,BTC流量增速緩慢,新入資金不足,短期延續震蕩調整。[2019/3/9]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
“人民幣是指中國人民銀行依法發行的貨幣,包括紙幣和硬幣。”
目前我國對貨幣的定義仍停留在紙幣和硬幣層面,貨幣發行制度也僅針對紙幣和硬幣的特性而設計,DCEP并不屬于人民幣范疇,現有的法律也無法為DCEP的發行與法律主體地位提供依據和保障。
因此,若要響應DCEP的全面推進,應當立法先行,修訂《中國人民銀行法》、《人民幣管理條例》,或者由國務院出臺相關規定,將數字貨幣發行權授予中國人民銀行,并對人民幣的定義作適當調整,明確DCEP是人民幣的一種表現形態,與現行的記賬貨幣、紙幣、硬幣具有相同的國家貨幣的法律地位。
央行數字貨幣的法償性問題
《中國人民銀行法》第十六條與《人民幣管理條例》第三條均規定,
“以人民幣支付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債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
上述規定明確了人民幣的法償性,但是央行數字貨幣尚不屬于人民幣的范疇,無法受到上述法律規定的保護。同時,受數字貨幣的流通技術限制,使用人必須擁有接收數字貨幣的終端設備,并依賴網絡技術的支持,一定程度上將影響將來數字貨幣的法償性權威。
因此,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央行數字貨幣將與傳統紙幣、硬幣共存。對此法律需要就二者的共存問題作出回應,以便消費者和企業知道哪種貨幣是有義務接受的法償貨幣,公司需要知道在收益表和資產負債表中選擇哪一種貨幣單位,經濟主體需要知道對于特定貨幣形式有哪些法律限制。同時,有必要增設例外條款,明確由于客觀條件不具備而不能接收數字貨幣的,應兼顧實際需求,可以免除處罰。
央行數字貨幣的所有權轉移問題
較之傳統的紙幣和硬幣,數字貨幣的無形性使得其所有權的轉移較難認定,央行作為唯一能夠提供中央銀行貨幣的最終性機構,無論數字貨幣的法償性權威如何,都應當確保其所有權轉移系統能夠具備法律上的最終性,即交易的確定性,不可撤銷和不可逆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
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自交付時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對于所有權轉移,民法上一般要求必須以法定形式對外公示,如動產的占有和交付,不動產和權利的登記。相對人基于公示信息進行交易,即使公示的權利狀態與實際不符,法律亦認可該交易效力。民法典規定的公示方式主要是占有和登記,其共性在于均能明確體現出所有權人對特定物獨占、排他的支配。對數字貨幣所有權轉移的認定,也應當結合公示方式予以確認。
實踐中,數字貨幣所有權的轉移主要有兩種:
一是“交付轉移”,轉讓人將數字貨幣與相應的私鑰直接交付給受讓人。
二是“登記轉移”,轉讓人向中央銀行數字機關登記機構發送轉讓貨幣的指令,登記機構驗證轉讓人所有權人身份,再變更數字貨幣中的身份代碼信息與受讓人私鑰相匹配。
由此看來,DCEP的所有權轉移系統似乎并非一個完全去中心化的平臺,而更適合搭建一個許可型分布式賬本技術平臺,由中心機構負責交易驗證和賬本更新,采用相對簡單的共識機制。此種技術結構的設計正是為了確保數字貨幣交易結算的最終性,方便中央銀行和監管機構對交易進行驗證和監管,以保證法律上的確定性。
央行數字貨幣的個人信息保護問題
央行數字貨幣需要借助分布式賬本技術,以純數字化形式發行,結合身份代碼信息和私鑰確定所有權歸屬,全程以信息傳輸方式進行,必然面臨嚴峻的個人信息保護問題。一旦個人信息泄露,可能導致個人喪失對數字貨幣的控制,損害財產權益。
對此,除了采取技術保護措施以外,應當建立相應的法律保護制度。首先,通過立法明確電子認證服務中心的法律地位和信息保護責任,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查詢數字貨幣持有人的身份信息和數字貨幣金額、秘鑰、交易記錄等信息。其次,針對實踐中存在的非法采集個人信息行為作出效力性禁止規定。此外,針對數字貨幣匿名性可能因其的洗錢、腐敗和逃稅等金融犯罪問題,應當設置專門的查詢條件和查詢程序規定。
中國目前推行的DCEP是主權區塊鏈的代表形態,一方面有利于增強數字貨幣的公正性和安全性,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個人信息保護的難度。因此,在法律層面亟待為央行數字貨幣的發行和流通提供最完善的立法保障,積極應對未來的挑戰。
References
?劉向民.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法律問題.中國金融,2016(17):17-19.于品顯.中央銀行數字貨幣法律問題探析.上海對外經貿大學學報,2020,27(02):88-102.?李南宇.央行發行主權數字貨幣的機遇及其法律問題——兼論全球監管合作構想.特區經濟,2020(10):18-22.
全球區塊鏈合規聯盟
“設立區塊鏈行業標準,加強行業自律,共同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和行業環境,為行業健康發展提供理論指導,推動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Tags:數字貨幣BTCBCH比特幣數字貨幣交易所開發安全技術與成本費用btc錢包官方下載etc幣和BCH幣哪個更值得持有波場幣和比特幣的區別在哪里
總部位于瑞典的游戲工作室AntlerInteractive為其區塊鏈游戲MyNeighborAlice募集了210萬美元資金.
1900/1/1 0:00:00本文來源:經濟觀察網,作者:王涵繼數字人民幣初露真容,在多城市測試試點后,數字人民幣應用場景拓展至保險。保險業與數字人民幣的結合,目前仍在萌芽初期.
1900/1/1 0:00:00來源:鏈新 原作者:Rachel 編譯:陳一鳴 區塊鏈技術正在獲得發展動能。企業塊鏈市場預計將在未來五年內達到210億美元.
1900/1/1 0:00:002月28日晚間,“我與無限——玲聽2021區塊鏈跨年演講”在杭州大劇院重磅開啟。微眾銀行區塊鏈首席架構師張開翔受邀出席并發表主題演講.
1900/1/1 0:00:00導讀 跨鏈作為近兩年來區塊鏈技術一個炙手可熱的方向,吸引了許多人的目光。從技術層面看,Cosmos無疑可以與Polkadot并稱“跨鏈雙雄”,兩者的技術路線并無明顯的優劣之分,只是開發理念各有千.
1900/1/1 0:00:00本文來源:數字金融資產研究中心,原題《李禮輝:數字經濟新元素——數據要素與數字安全》12月31日.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