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互聯網終端普及和VR/AR、云、物聯網技術的發展,互聯網數字世界與現實世界的分野正逐漸消失,從某種程度上而言,數字世界正在與現實世界結合:一方面,現實世界中的貨幣、商品、資產在數字世界中獲得了錨定價值,從而能夠在數字世界中流通,而互聯網世界的游戲商品、道具、藝術品、電影、數字憑證則越來越為人們所接受。
這一轉變是一種長達二十年的、漸進式的滲透,虛擬與現實的交互促進生活方式的轉變,而生活方式的轉變同樣帶來了兩者的交融。這種看似平常的狀態下潛藏著許多怪異之處:一些從未被交易、人們未曾觸碰到的虛擬物件竟然被認為存在價值;看似用處不大的積分券、點券竟成為了資產負債表上的項目;一些娛樂產業、游戲業的人們創造出大型的虛擬交易經濟體,這種虛擬經濟體竟然獨立于法幣之外。
在這樣的世界中,虛擬商品、虛擬貨幣甚至是虛擬資產與現實世界的實體存在著越來越密切的聯系,從亞馬遜的積分券、Facebook的Credits、LOL的精粹再到以太坊的CryptoKitties,這種獨立于實體世界的虛擬世界的虛擬資產是否真正具有價值?答案顯然是肯定的:人們愿意為其所接受的商品支付愿意支付的價格,虛擬商品的存在便具有了其存在的價值。正如人們愿意為游戲刷本付出時間、金錢,也同樣愿意為了節省時間而直接購買游戲道具,氪金玩家的存在某種程度上說明虛擬商品的價值,盡管這種價值通常是難以衡量的。
連連數科赴港IPO,擬在香港成立虛擬資產交易平臺:金色財經報道,6月30日,港交所披露易顯示,連連數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港交所提交上市申請,聯席保薦人為中金公司、摩根大通。連連數科在招股書中提到,其正準備向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提交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牌照申請,以在香港成立虛擬資產交易平臺。
目前連連數科在印尼展業已被授權為第三類支付服務提供商(PJP),從事匯款服務。但依據印尼相關法律,公司不得接受任何作為支付交易處理中資金來源的虛擬貨幣,不得通過使用虛擬貨幣作為資金來源來處理任何支付交易,也不得將任何虛擬貨幣連接到支付交易處理。[2023/7/3 22:15:10]
正如十九世紀至二十世紀的鉆石發家史,鉆石、黃金或是貴金屬之所以能夠成為商品甚至是貨幣,也完全是因為人們達成的一種共識,大抵是對其稀有性的認可。很多人錯誤地以為鉆石或黃金本身一定有某種天然價值,并通過這種天然價值的認定誤以為僅僅是實體資產才具有價值,這顯然是一種錯誤的歸因:歷史上黃金最大的用途是作為裝飾品并且在某些程度上承擔著硬通貨的職能,而格雷欣的“劣幣驅逐良幣”現象使得黃金最終喪失了作為貨幣的主要功能。縱觀歷史,歷史上的貨幣其可靠性顯然是遠大于當前貨幣的,古代的通貨至少是人類可以直接接觸并使用的,而現代的通貨則是數據庫上一條條的數字記錄,這些貨幣之所以有價值是因為國家通過公權力認定了其價值,這種公權力在半世紀前是以黃金儲備作為體現的。
韓國首爾海關自2月以來已查獲20億美元與虛擬資產相關非法外匯交易:8月30日消息,韓國海關總署(KCS)首爾總部今日宣布,該機構通過今年2月以來開展的針對與虛擬資產相關的非法外匯交易的調查,發現了總計2.715萬億韓元(約合20億美元)的非法外匯交易。在相關案件中,共逮捕16人,7人因過失被處以罰款,送檢2人,7人正在接受調查。調查結果發現,多起與虛擬資產購買有關的非法外匯交易發生在位于海外的虛擬資產交易所。(Newspim)[2022/8/30 12:57:43]
要論證虛擬貨幣或虛擬資產是否存在真正價值是困難的,而探索虛擬資產的性質以及特點則是相對容易的。虛擬經濟體系發展至今,可以理解為是一個虛擬向現實的滲透以及現實向虛擬的對接的雙向過程:從虛擬貨幣、虛擬資產的角度而言,早期的積分、點券以及當前的加密數字貨幣結合銀行支付系統,通過POS機以及第三方支付,切入并滲透進在線商城以及線下實體店鋪;傳統企業推出與法幣直接或間接掛鉤的積分點券亦或是加密數字貨幣,從而實現線下資源、產品、用戶與線上虛擬貨幣、商品、服務的交互。而這兩種交互形態在加密數字貨幣到來之后逐漸自成體系,此時的虛擬貨幣、虛擬資產表現出法定貨幣、實體商品相似、相仿的特性,并從某種程度上替代或補充了后者的價值。
動態 | 烏克蘭批準反洗錢法最終版本,將根據FATF指導方針處理虛擬資產:烏克蘭政府已經批準了反洗錢法的最終版本,該版本將根據FATF的指導方針處理虛擬資產和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VASP)。12月6日,烏克蘭立法機關拉達(Rada)發布了該法律的最終版本,該法律認為虛擬資產是一種財富儲備,同時也承認虛擬資產可能被用于洗錢、欺詐和資助恐怖分子等金融犯罪。
根據新法案,一旦個人加密交易超過30000 Hriven (約合1300美元),政府將對發送方和接收方進行驗證。該流程將包括身份驗證以及業務關系性質的驗證。對VASP來說,則是高于40000 Hriven (1600美元)。當交易者在不符合反洗錢建議的司法管轄區注冊、交易者是家庭成員、交易者是外國人以及發生現金交易時,VASP應向當局提供信息。(Cointelegraph)[2019/12/7]
而這個過程所形成的新型產業也將變革當前的互聯網世界。
動態 | 立陶宛銀行董事會更新其對虛擬資產和ICO的立場:據LietuvosBankas消息,為應對動態市場發展,改變虛擬資產的外國頭寸以及尋求確保所有金融市場參與者的平等運營條件,近日立陶宛銀行董事會更新了其對虛擬資產和初始硬幣產品(ICO)的立場。立陶宛銀行正在將“虛擬貨幣”這一術語更改為“虛擬資產”,在其最新聲明中定義了虛擬資產何時以及如何使用。根據該文件,金融市場參與者不應參與或提供與虛擬資產相關的服務,活動應明確與虛擬資產相關的活動分開。立陶宛銀行允許為專業投資者創建投資基金,以投資虛擬資產,該銀行強調,這些資金是在國外創建的,其投資單位可在特別程序后在立陶宛分發。[2019/2/18]
以下為本次研究正文:
導語
近年,隨著互聯網終端普及和VR/AR、云、物聯網技術的發展,互聯網數字世界與現實世界的分野正逐漸消失,從某種程度上而言,數字世界正在與現實世界結合:現實世界的貨幣、商品在數字世界中獲得了錨定價值,而互聯網世界的商品、道具則越來越為人們所接受,這是一個虛擬向現實滲透以及現實向虛擬對接的過程,所形成的新型產業也將顛覆當前的互聯網世界。
什么是虛擬資產?
本文試圖給予虛擬資產的一般性定義,即“虛擬資產是一種僅以數字化形式表現的、不主要用于支付手段的任何有形或無形事物的通證”。較早的虛擬資產可追溯自名為《萬智牌在線》的卡牌游戲,可通過美元、活動券購買這些卡牌,活動券可視為是數字貨幣的前身、卡牌則可視作為一種虛擬資產。隨著可編程通證的出現,使得通證在功能性及流動性方面得到大幅提升并替代部分的貨幣基本職能,從而模糊了數字貨幣與虛擬資產的邊界。
虛擬資產的特性
稀缺性:依據智能合約確定數量,具有總量上限或具有唯一性并可作為價值儲藏工具。
從屬性:虛擬資產可以從屬于或被從屬于其他虛擬資產,可以具備單獨的或是組合的表現形態。
邊界性:虛擬資產具有使用的邊界性,能夠跨越國界并以互聯網的平臺、生態的特定應用場景、時間為使用邊界。
傳播性:虛擬資產易于制造與傳播并自成生態閉環,現有的虛擬資產共同形成了一個規模大、增長快的新經濟現象。
個性化:虛擬資產目的在于服務用戶,具備個性化、定制化的市場需求,用以滿足用戶的精神消費需求。
虛擬資產的分類
資產來源:原生資產、新型數字資產、非原生資產。
資產屬性:類資產、權益、債權、物權、數字產權。
數據形態:同質資產、異質資產、混合異質資產、聯合異質資產。
表現形式:游戲商品、藝術品、數字憑證。
四個重要的ERC標準
ERC-20:同質化通證,定義通證的標準化接口。
ERC-721:非同質化通證標準,賦予通證唯一性的特點。
ERC-998:可組合非同質化通證標準,使得通證可以自上而下組合或自下而上集成。不同的ERC通證可以被兼容的ERC-998通證通過所有權傳遞而繼承,任何一個ERC-998的結構上都具有單一所有者地址。
ERC-1155:單一合約中的多重物品/通證的接口。ERC-1155標準允許單個智能合約每個ID表示一個新的可配置通證類型,使得單一合約可以對不同通證實現打包處理,有利于開發者自行選擇批量生成某一種特定通證。
附錄:區塊鏈+虛擬資產部分項目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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