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各大虛擬幣交易的漲漲跌跌,不禁想起多年前的一組案例,行為人的手段與“證券、期貨市場操縱行為”極為類似,但是,就是因為并非國內合法“交易所”而由一個5-10年的中輕量級罪名,直接飆升為最高刑期無期徒刑的詐騙罪。
有時候從業人員和家屬也會抱怨,憑啥同樣的行為,在不同環境下的差別如此之大。
所謂“市值管理”的手段
對于虛擬幣市場的市值管理,圈內人并不陌生,雖然在古典投資界我們對于市值管理的印象是中性的,然而,在幣圈市值管理被異化為:割韭菜的屠刀。
颯姐借用證券市場的做法對目前我國境內虛擬幣市值管理的做法做一點總結:
1.蠱惑交易。
聲音 | 中國銀行肖颯:PTO的合法性有待澄清:金色財經報道,近日,市場出現了一種名為PTO的新模式,正在面向大眾發行代幣融資。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颯在接受采訪時分析,相較于ICO和IEO等融資模式,PTO是一種基于模式公鏈衍生的投融資模式。與ICO的主要區別在于,傳統模式是一次性地收受融資款,而PTO模式下,項目方分批分次融幣。盡管操作模式不一,但PTO也具有與ICO“同源”的特征,對于投資人和項目方而言,都缺乏合法的監管,且沒有明確的門檻。肖颯進一步指出,與ICO的其他變種一樣,PTO面臨合規和監管方面的各種風險,且中介平臺通常也不具有合法的資質,專業性和合法性皆應受到質疑。在ICO被嚴令禁止的當下,PTO仍然是一種違法的代幣發行,其合法性有待澄清。[2019/12/18]
編造虛假、不確定的信息,向社會不特定人傳播,誘導買幣的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做出錯誤的投資決策。
聲音 | 律師肖颯:上鏈數據保護目前存在法律盲區:據Odaily消息,5月28日,以“技術創新與融合”為主題的區塊鏈技術發展論壇(GBF)在貴陽國際生態會議中心舉辦。 在“共識——數據上鏈的標準及挑戰“圓桌對話中,關于上鏈數據的價值,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颯表示,數據上鏈存在一些問題,數據上鏈之后權利歸誰?怎么保護,怎么區分?中國目前的法律尚存在一些盲點。[2019/5/28]
我們會發現市值管理團隊通常會跟“職業喊單人”進行合作,通過“溢美之詞交易拉抬”的辦法進行操作;當然也有反向操作,通過“詆毀之語交易打壓”的方法將價格暫時打壓,以便釋放一些壓力,方便形成鋸齒型K線圖。
2.搶帽子。
聲音 | 肖颯:在中國,STO不僅是一種違法行為,還可能會構成犯罪:據新浪財經消息,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颯在清華x-lab公開課上作了《區塊鏈應用創業的法律邊界及案例分析》的演講,分享了STO,中國法律將怎樣對待、“區塊鏈”新規解讀與未來趨勢、區塊鏈項目落地需要注意細節、區塊鏈項目到底能不能發幣、區塊鏈與ICO的風險五個部分。肖颯表示,在中國,STO不僅是一種違法行為,還可能會構成犯罪。未來如果中國的證監會對STO和ICO進行監管,將會是建立在一個前提上的,這個前提就是我們對證券的定義寬泛了。[2018/12/22]
咱們借用傳統證券行業的“搶帽子”來介紹這一類行為。
颯姐在芝加哥見過傳統期貨交易所的交易池,人工報價的熱鬧簡直堪比市井菜場,一旦有人賣單,很多交易員會高高舉起右手甚至雙手,奮力讓賣家看到自己,就像要搶“結婚花球”的未婚姑娘們,也可以被想象為畢業時帽子扔上天,掉下來時無論如何要搶一頂先戴上,“日內短線交易”被稱為“搶帽子”。
聲音 | 肖颯:虛擬幣交易所有反洗錢的義務:據新浪財經消息,律師肖颯刊文指出,區塊鏈團隊的“技術猿們還是會關注‘尖叫的產品’,風險意識明顯較弱,至于反洗錢等問題甚至沒有深入思考過。而這是一條‘一票否決’的關鍵票,絕不能丟!”“我們建議具備能力的優質團隊,考慮配備專業的反洗錢師(總部在紐約的國際認證資格)”,至于反洗錢的義務,“當然,虛擬幣交易所,概莫能外。”[2018/9/19]
然而,幣圈的搶帽子實質是:欺騙搶先交易,在社群或者自媒體公開預測某幣的走勢,然后反向交易不公平地賺取“零和博弈”的利潤。
3.控制信息發布時機。
制造釋放消息,請注意,這里的消息不一定是假消息或不實消息。炮制消息的有無、具體內容、對外公布時機。
控制信息發布時機,并非利用已有信息,而是制作新消息并伺機發布,其目的還是為了通過控制信息發布時機而誘使投資者投資或減持,以達到自己獲利的效果。
4.量化相反交易。
不以成交為目的,頻繁申報、頻繁撤單,利用技術優勢和技術策略,打時間差,做出買單超大的假象,“忽悠”市場某幣大漲,實際上會在極短時間內撤單,把韭菜們送上斷頭臺,然后,微微一笑把幣賣給他們。
5.其他層出不窮的玩法。
颯姐畢竟沒有“暗樁”,對于新型手段和暗黑操作不能完全了解,歡迎讀者留言讓我們長長見識。
凝練一下,我們認為,幣圈市值管理的手段有:用比特幣、以太坊等進行交易型操縱市場;用黑嘴、搶帽子、職業喊單人、信息發布節奏等進行信息型割韭菜;同時,還有利用一些重大事件,比如與韓國、日本、新加坡、直布羅陀等國家和地區進行戰略合作,炮制國家法幣等概念;最后一種是充滿技術含量的“比速度”量化交易。
多說一句,量化交易里“策略”到底如何制定直接影響行為定性,如果策略就是斬殺韭菜,使用嚴苛的手段剝奪其他人的交易機會則有可能被認定為犯罪行為。
涉嫌罪名古老
詐騙罪。
目前,鑒于我國對于除卻比特幣之外其他虛擬幣的法律定性模糊,對于虛擬幣交易所持有“非法”的強勢態度,因此,在國內市場進行OTC交易和期貨交易等,如果采取如上手段,有可能會被認定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涉嫌《刑法》第266條詐騙罪。
刑期:最高無期徒刑,伴有“并處罰金或沒收財產”,請注意,這里的沒收財產指的是個人其他合法財產一并.....
然而,如何不構成詐騙罪呢?我們法律人也在思考,如果按照如上描述,豈不是很多人會涉嫌詐騙,那么到底有沒有可能將其中一部分“并無非法占有目的”的人搶救出來呢?
也許有辦法,雖然很艱難。
1.重點關注:市值管理的目的到底是啥?目的如果是“割韭菜”,也就是從老百姓兜子里掏出錢來,那么,非法占有目的基本可以認定。
如果項目方的初心是“穩定幣價”,為項目研發和企業發展贏得寶貴時間,結合充分的客觀證據,可以出罪。
2.損失情況如何?一瀉千里,損失九成以上已經成了常態,我們必須將這種整個行業的現狀向辦案機關解釋清楚,市場行為的自然結果就是基本上全部項目都腰斬或損失90%以上,那么,項目方的操作行為是為了托住市場而不是砸市。
從目前案件看,辦案機關是“刑偵”,他們會到交易所取證,一般而言,交易所都會及時配合取證工作,操縱市場的賬號及賬號內操作詳情一清二楚。
3.損失是由于市值管理造成的嗎?這就涉及因果關系問題,市值管理行為到底是不是造成老百姓財產損失的原因之一,如果是,原因力大小如何;如果不是,可有證據證明
以上就是今天的分享,感恩讀者!!
特別鳴謝我們的刑法男神韓友誼先生,對本文的貢獻!!
尊敬的BITKER用戶:BITKER將于2019年8月21日15點正式開放IOST/USDT交易對。充幣已經開啟,提幣將在8月22日開啟.
1900/1/1 0:00:00加密貨幣,面向未來的支付創新? 摘要 什么是加密貨幣?加密貨幣是指基于密碼學原理、利用區塊鏈技術,通過分布式的共識機制來保證去中心化的新興通證.
1900/1/1 0:00:00據Cointelegraph8月21日報道,Facebook旗下的通訊應用程序WhatsApp為了在印度尼西亞推出數字支付服務,正與多家數字支付公司以和一家當地的國有銀行開展初步談判.
1900/1/1 0:00:00親愛的用戶: Binance網頁端現已上線OCO訂單類型,歡迎體驗!APP端、PC客戶端將陸續開通,敬請期待.
1900/1/1 0:00:00尊敬的用戶: HL聯合BiKi.com推出“充值拼手速”活動已于8月11日00:00結束。經核實,部分獲獎用戶存在惡意刷量行為,也取消獲獎資格.
1900/1/1 0:00:00金色財經比特幣8月21日訊四川省阿壩州長期暴雨已經給當地水電站和比特幣礦工造成了嚴重影響,一些比特幣礦場已經停止運營了.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