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4日,原告陳某在某礦機公司經營的網站購買比特幣礦機,訂單總額612000元,并對發貨時間和配送方式予以約定。次日,陳某向某礦機公司全額支付商品價款。
在預付全部貨款后,陳某了解到了比特幣的相關政策:
2013年,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發布《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明確了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并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
2017年,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印發《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
研究政策后,陳某于2018年2月3日在某礦機公司網站提出退款申請。3月23日,某礦機公司拒絕退款申請。3月31日,某礦機公司向陳某發送全部貨物。4月3日,陳某拒收全部貨物。4月4日,貨物退回。當日,陳某在網站上再次提出退款申請。4月9日,某礦機公司再次拒絕。
爭議焦點
全國人大代表:比特幣是中美基礎理論公益性受到嚴峻挑戰的案例:3月5日,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的福建代表團舉行全體會議,審議政府工作報告。全國人大代表陳國鷹在以“加快5G技術研究,構筑未來科技戰略新優勢”的發言中指出,在目前中美關系背景下,基礎理論的公益性將受到嚴峻挑戰,為了達到封鎖中國的目的,今后很多基礎理論共享估計都達不到了,這是我們未來科技戰略首先要面對的挑戰。比特幣就是一個非常典型的案例。比特幣做出來了以后,全世界才知道有區塊鏈這個技術,當大家知道區塊鏈技術后,以比特幣為代表的公有鏈技術平臺已經牢牢地控制在美國人手上了。未來十年,我們除了基礎理論不能跟美國共享以外,同時還要面對右翼的升級挑戰,這是十分艱巨的任務。(福建日報)[2021/3/7 18:22:51]
一、陳某與某礦機公司之間的礦機買賣合同是否依法成立并有效?
二、陳某是否有權在某礦機公司發貨前依據《消費者保護法》要求解除礦機買賣合同?
鄭玉山:要大力宣傳區塊鏈賦能實體經濟的成功案例:針對當前區塊鏈技術賦能實體產業面臨的眾多難題,國家技術轉移東部中心上海數字經濟創造實踐基地董事、投資部總經理鄭玉山建議,一是需要政府層面更多的鼓勵政策,鼓勵實體企業嘗試將新技術應用于傳統業務中;二是加強人才培養,地方高校應增設區塊鏈基礎課程,培養各行業從業者的區塊鏈思維;三是要正面引導,一方面向社會普及區塊鏈基礎知識,另一方面要大力宣傳區塊鏈技術賦能實體經濟的成功案例。(經濟參考報)[2020/10/15]
關于上述爭點,陳某認為:
雙方通過網站購物,應當遵守網絡交易管理有關規定。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網絡交易管理辦法》,消費者有權自收到貨物之日起七日內無理由退貨。
陳某在收到貨物前已經提出退貨申請,符合法律規定,某礦機公司應退還貨款。
某礦機公司認為:
首先,其與陳某簽訂的網絡購物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僅禁止比特幣的發行融資,不禁止比特幣的持有和市場自由買賣;合同內容合法有效。
司法部發布第二批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公共法律服務典型案例,其中一例與區塊鏈相關:4月1日,司法部發布第二批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公共法律服務典型案例。其中一個案例是「電子司法鑒定意見書在疫情期間發揮突出服務和管理效能」,為應對新冠病肺炎疫情爆發洶涌之勢,2020年1月15日,廣州市司法局、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廣州市局聯合發出通告,廣州率先建成“公法鏈”,全市鑒定機構統一接入,全市年約10萬件鑒定檢案全面實行電子司法鑒定意見書對外存、取證服務和管理新模式,同時全面停止傳統手寫簽名和蓋章的紙質鑒定意見書,不再主動提供上門領取和快遞送達服務。
電子司法鑒定意見書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的規定,運用區塊鏈等新技術高效加密、防篡改,通過人臉識別技術確認承辦司法鑒定檢案的鑒定人、復核人身份,審核司法鑒定意見書文稿后簽發。司法鑒定人簽名及司法鑒定機構印章數字證書由權威CA機構頒發,電子司法鑒定意見書生成后,委托人、使用人即可通過接收到的統一案號、校驗碼在“廣州公法鏈示證平臺”查詢、調閱和下載。電子司法鑒定意見書與紙質司法鑒定意見書同等效力,社會反響十分熱烈。[2020/4/2]
其次,礦機是用以獲取比特幣的運算設備,其本身并未被公告禁止,更未被法律或者行政法規禁止。且,陳某支付貨款后,某礦機公司已按約發貨,買賣合同已經履行完畢。原告購買礦機”并非為了生活需要,案涉標的物不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網絡交易管理辦法》關于七天無理由退貨的規定。
聲音 | Ripple CEO:加密資產初始使用案例將主要發生在企業跨境支付領域:Ripple首席執行官Brad Garlinghouse最近表示,他認為普通消費者不會很快使用比特幣和XRP這樣的加密貨幣。加密資產初始使用案例將主要發生在企業跨境支付領域。人們不會在短期內大規模使用加密貨幣購買商品和服務。但在第三世界國家中可能會有例外,在這些國家,獲得資本的機會通常更加困難。(Dailyhodl)[2019/10/18]
法院判決
浙江省杭州市互聯網法院經審理認為:
合同成立
陳某、某礦機公司通過互聯網以數據電文形式訂立比特幣“挖礦機”買賣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合同依法成立。
合同合法有效
比特幣是互聯網技術發展后在互聯網環境中生成的虛擬物品,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但比特幣具有商品屬性,作為商品可以被接受者依法使用貨幣購買。
動態 | 發布十大網絡犯罪典型案例 含虛擬貨幣變現服務案:據人民報,2018互聯網安全與治理論壇18日在四川省成都市舉行,論壇發布了10個機關打擊網絡違法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廣東深圳機關破獲尹某等人開設賭場案在列。該案中,廣東深圳機關摧毀了某類游戲APP平臺中專門為“賭客”提供虛擬貨幣變現服務、從中賺取差價牟利變相實施網絡賭博的團伙。[2018/9/19]
本案交易標的物礦機,是專門用于運算生成比特幣的機器設備;作為生產資料,本身具有財產屬性。我國法律、行政法規并未禁止比特幣的生產、持有和合法流轉,也未禁止其生產工具,即比特幣礦機的買賣、流轉。
綜上所述,陳某主張買賣比特幣礦機違法的理由不能成立,案涉合同合法有效。
不適用七天無理由退貨制度
七天無理由退貨制度,是為解決消費者在網絡購物等特定交易領域由于信息不對稱而導致的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問題。且,《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保護內容在于出于生活消費購買的商品。
本案中,陳某基于簽訂合同后研究金融政策而非商品信息不對稱事由主張解除合同,不符合七天無理由退貨制度適用初衷。案涉商品比特幣礦機,系用于生成比特幣的專用機器設備;陳某購買案涉商品的目的也在于生產比特幣;不是生活所用。
綜上,陳某并非出于生活消費需要購買案涉商品,不屬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范圍,不適用七天無理由退貨相關規定。
由上述三個理由,法院認為:原告陳某要求被告甲公司退還貨款并支付利息的訴訟請求,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持。
本案折射出比特幣相關投資時,需要注意的兩個要點:
第一,是比特幣法律屬性的界定。
第二,是七天無理由退貨制度的適用條件。
比特幣法律屬性的界定
關于比特幣的法律屬性,目前有效的法律文件是:
2013年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發布銀發[2013]289號《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其中規定: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
2017年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印發整治辦函[2017]99號《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針對國內通過發行代幣形式,尤其是首次代幣發行(ICO)進行融資的活動,以及相關炒作現象,采取了金融監管治理整頓措施。
根據前述通知公告,比特幣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但比特幣具有商品屬性。
而,礦機作為專門用于運算生成比特幣的機器設備,其性質由比特幣的商品屬性決定。礦工通過挖礦生成比特幣的行為,類似于勞動生產行為;生成比特幣的過程,正是運算的勞動成果凝結的過程。這一過程中,礦機作為生產比特幣的工具,是勞動生產過程中使用的生產工具;而生產比特幣商品的行為,也具備“生產經營”的特征。
根據前述規定,我國法律、行政法規并未禁止比特幣的生產、持有和合法流轉;同時,也并未禁止對比特幣的生產經營。因此,對買賣比特幣礦機這一生產工具,并無禁止性規定。
綜上所述,本案案涉合同依法成立、有效;本案中,陳某認為合同違法而無效的主張不能成立;其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依約履行生效合同確定的義務。
七天無理由退貨制度的法律適用
七天無理由退貨制度,法律根據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5條規定:
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
七天無理由退貨制度的設立,是為了解決消費者在特定交易領域由于信息不對稱而導致的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問題。
在網絡購物中,消費者在受領標的物之前,無法通過普通的方法與程序對標的物進行一般性檢查,可能出現產品的實際狀態與其基于經營者的描述產生的主觀期待不同的情況;依據于這種意思表示的瑕疵,《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了七天無理由退貨制度,保護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
本案中,陳某所主張的解除合同,原因并不在于產品在客觀上不符合自己的要求或者存在難以發現的質量問題;而在于其購買意思背后的狹義動機發生了改變,誤認為買賣比特幣礦機存在違法風險。而在比特幣礦機依法可以買賣流通的情況下,這一動機的改變并非由于陳某不知情或信息不對稱引起;不符合七天無理由退貨制度的保護目的。
同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條規定:
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本法保護。
生活消費與生產經營是相對的概念,生活消費是人們消耗產品或接受服務以滿足生活需要的行為和過程;而生產經營是投入、產出、銷售、分配產品的活動的總稱。
本案中,涉案商品為比特幣礦機,是用于生成比特幣的專用機器設備;陳某購買案涉商品的目的是專門用于生產比特幣產品;其購買行為是投入資金,采購生產資料、生產工具的行為。
因此,陳某并非出于生活消費需要購買案涉商品,不屬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范圍;這一意義上,也不適用七天無理由退貨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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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吳曉靈,中國人民銀行原副行長,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理事長金融的本質是價值的時間轉移,與數字有著天然的聯系,一直是先進信息技術的使用者.
1900/1/1 0:00:002017年的牛市由基于以太坊的加密項目眾籌推動,由于短期非理性的高回報引發人們競相進入,而這反過來推高了ETH和BTC價格,最后由于BTC和ETH的拋售導致泡沫破裂.
1900/1/1 0:00:00(阿爾附近的麥田,梵高)前言:波卡網絡正在分階段推出,目前處于PoA階段,由Web 3基金會驗證生成區塊,而后續會逐步過渡到PoS階段,讓外部驗證者參與區塊生成.
1900/1/1 0:00:00區塊鏈分析公司CryptoQuant的鏈上數據表明,礦工目前正在持有其挖出的BTC,這一跡象可能表明,鑒于大型礦工不存在拋售壓力,BTC價格將繼續回升.
1900/1/1 0:00:00前面連續3日的調整,整體回調量能一般,大幅下跌意愿不強烈,前期日線區間整理的支撐平臺9400美金也未跌破,并且下方還有20日與30日均線雙重支撐,觸碰后凌晨價格快速拉起.
1900/1/1 0:00:006.18期間正愁”千手觀音“還不夠剁,如果一覺醒來,突然發現爸媽的賬戶可以隨便用了,前男友的錢因為權限設置錯誤而對你以及他所有前女友開放了。不是天上掉餡餅,而是老天可能漏了個洞.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