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3日施行的《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對國內虛擬貨幣挖礦打擊較大,不僅意味著繼續在國內挖礦將會受到行政處罰,同時還會面臨相應的民事刑事風險。同年12月15日,北京市朝陽區法院發布比特幣“挖礦”服務合同無效案,對投資者與相關的區塊鏈從業人員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在政府及行業協會等出具各種通知公告的背景下,投資者從事虛擬貨幣交易是否合規?如果不是非法金融活動,相關的民事合同效力如何?本文結合裁判文書網已公布案例及虛擬貨幣監管政策,對虛擬貨幣交易的司法態度分析,明確虛擬貨幣的性質,最后對虛擬貨幣交易建言獻策。
?通過對裁判文書網案例檢索,發現虛擬貨幣交易涉案類型包括但不限于買賣合同糾紛、委托合同糾紛、借貸合同糾紛等,總結虛擬貨幣交易的法院裁判結果共有三種,即合同有效型、合同無效型及不保護型。
韓國國會已提交6項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法案,包括黑客攻擊損失的賠償責任等內容:韓國國會已提交多項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法案,包括禁止利用未公開信息操縱市場和交易,規范經營者因黑客入侵等事故造成的損害的賠償責任,以及發行虛擬貨幣的要求。30日,據韓國國會議案信息系統透露,以保護虛擬貨幣(虛擬資產)投資者為主題的法案共有6件。議員李勇宇、金炳旭和楊京淑分別提出了《虛擬資產產業法》、《虛擬資產產業發展和用戶保護法》和《虛擬資產交易法》。議員姜敏國提交《電子金融交易法》修訂案,朱煥周提交《關于特定金融交易信息的報告及利用等法律(特別法案)》修訂案。這些法案的共同點是“任何人都不得操縱市場價格”。
此外,向國會提交的5個法案要求虛擬資產交易商必須注冊或獲得金融服務委員會批準。從通知、注冊和批準的順序來看,準入門檻很高。(韓聯社)[2021/5/30 22:56:55]
合同有效
樂清市檢察院對一起以區塊鏈和虛擬貨幣為幌子的傳銷案批準逮捕:近日,樂清市檢察院經審查,依法對該市首例利用區塊鏈、虛擬貨幣實施非法傳銷的犯罪嫌疑人陳某、王某作出批準逮捕決定。根據經辦檢察官調查,發現陳某等人推廣所謂的“樂存大健康理財基金平臺”和虛擬貨幣“NBY”,就是披了件“區塊鏈”概念外衣的傳銷項目。(浙江新聞)[2020/7/3]
部分地區法院認為虛擬貨幣交易并不違反現行法律和政策的規定,相關法律行為應受到保護,主要基于以下理由:
一是我國法律對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持肯定態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本文引用判例屬《民法典》生效前判例,《民法總則》在民法典生效后已被廢止)和《民法典》的相關法律規定,確認網絡虛擬財產屬于民事權利客體,其應受到法律保護。網絡虛擬財產以數據形式存在,具有一定價值,可以“生產”、持有和合法流轉。虛擬財產的權利主體可基于虛擬財產交易,讓渡虛擬財產的使用價值,從而獲得相應的經濟利益。
山東廳重點打擊以“虛擬貨幣”等為幌子的非法集資犯罪: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會上提到,山東省經濟領域違法犯罪還處于多發態勢。一是實施“龐氏騙局”的P2P平臺、打著“養老服務”“虛擬貨幣”“區塊鏈”“外匯投資”等幌子實施的非法集資犯罪和打著“消費返利”“電子商務”“虛擬貨幣”“區塊鏈”“炒外匯”“愛心慈善”“軍民融合”“一帶一路”等幌子實施的傳銷犯罪蔓延迅速,具有極強的迷惑性和利誘性,社會危害嚴重。這些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犯罪活動等都是與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經濟犯罪,都是機關打擊的重點。(新浪財經)[2020/5/12]
二是BTC、ETH、USDT等虛擬貨幣屬于網絡虛擬財產。主流虛擬貨幣(此處指貨幣代幣)通過“礦工”“挖礦”生成,要獲得虛擬貨幣,既需要投入物質成本用于購買專用機器設備、支付運算損耗的電力能源,也需要耗費相當的時間成本,因此,虛擬貨幣的獲得過程凝結了人類抽象的勞動力。虛擬貨幣可以通過金錢作為對價進行轉讓,產生經濟收益,具有價值型、稀缺性、可支配性等特點,符合網絡虛擬財產的構成要件,應受法律保護。
動態 | 日本金融廳已解除了對虛擬貨幣交易所GMO Coin的業務改善命令:據路透消息,多位消息人士今日表示,日本金融廳已解除了對虛擬貨幣交易所GMO Coin的業務改善命令。部分虛擬貨幣業界人士指出,(日本金融廳)或將陸續解除其他交易所的行政處分。根據金融廳的《資金結算法》,GMO Coin 在2018年3月收到了業務改善命令。[2019/2/13]
三是我國法律并未否定虛擬貨幣的財產屬性,其可作為虛擬商品進行交易。根據《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和《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我國目前未認可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貨幣屬性,禁止其作為貨幣進行流通使用等金融活動,但并未否定虛擬貨幣可以作為一般法律意義上的財產受到法律的平等保護,也未禁止其作為普通虛擬商品進行交易流轉。
虛擬貨幣的交易中,既不屬于代幣發行和融資,也不屬于代幣融資交易平臺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或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未違反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關于代幣發行融資的各項規定,相關交易行為并未被我國法律命令所禁止,應屬合法有效。
波蘭中央銀行出資支持YouTube制作批判虛擬貨幣投資的視頻:根據Cointelegraph22日(當地時間)報道,波蘭中央銀行(NBP)向擁有近百萬訂閱用戶的YouTube投資了2100美元用來制作一段投資虛擬貨幣將會失去所有本金的視頻。[2018/2/24]
結合前述理由,法院認定虛擬貨幣交易并不違反現行法律和政策的規定,權利主體將其合法持有的虛擬貨幣交易,相關民事行為理應受到保護。
合同無效
部分地區法院對虛擬貨幣交易的效力持否定態度,認為合同無效。
合同無效后出現兩種不同的裁判觀點,一是按照《民法典》157條互負返還義務且按照各自的過錯程度分擔損失;另外一種是認定虛擬貨幣交易是非法債務當事人自擔損失。
依據無效合同效力的相關規定處理
虛擬貨幣交易屬于合同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或者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等認定為無效,雙方應當依據《民法典》第157條之規定,“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
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當事人就已經發生的給付互負返還義務且按照各自的過錯程度分擔損失[詳情可參見案例:(2020)鄂01民終7588號案、(2019)瓊01民終964號案]。
非法債務當事人自擔損失
?支持該觀點的法院認為當事人之間的虛擬貨幣交易屬于非法債務,屬于相關部門禁止金融機構、支付機構以及任何代幣融資交易平臺為虛擬貨幣提供定價等服務為由認為虛擬貨幣作為虛擬財產缺乏合法經濟評價標準,或者以交易的虛擬貨幣未經批準,會對國家法定貨幣產生沖擊和影響并嚴重擾亂國家正常金融秩序為由,認為交易行為不受法律保護,進而從程序上否定了當事人要求返還虛擬貨幣之起訴行為的正當性,從而在否定合同效力之后繼而否定雙方當事人的返還義務,交易造成的后果和引發的風險應由投資者自行承擔[詳情參見案例:(2020)陜01民終11210號案、(2019)遼09民終343號案等]。
不保護
這種觀點則認為法律不對此類交易進行救濟,屬于合同無效說的延伸。部分地區法院/仲裁機構對涉及虛擬貨幣交易的案件存在立案難或者立案后裁定駁回起訴等情形。此種情形出現的緣由主要是當前國內有關虛擬貨幣交易的行為并未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也會涉及到后續執行合法性及可行性的問題,因此法院會直接認定不屬于民事案件的受案范圍不予受理等[詳情參見案例:(2021)蘇02民終4775號案、(2020)冀11民終718號案等]。
有關虛擬貨幣交易的合同效力,即如何在法律上評價虛擬代幣在私人主體之間的轉讓問題已闡述。目前有學者提出虛擬貨幣擁有一個可信技術身份,就會對虛擬貨幣進行交易成為可能,但有待于法律的進一步更新及技術的創新發展。
在具體虛擬貨幣交易過程中,建議投資者有幾下幾點事項關注:
約定虛擬貨幣與法幣的兌換價值
在涉及虛擬貨幣的交易時,當事人簽署紙質合同過程中,基于合同關系提出要求返還對應數量的虛擬貨幣,需要當事人在合同中明確約定虛擬貨幣與法幣的兌換價值,比如約定“乙方出借給甲方USDT(大寫)伍萬枚,折合美元50000USD”[參見(2021)京0105民初57372號案],或者約定償還的虛擬貨幣價值為某日某交易所某時的虛擬貨幣價值。總體上,在日后的涉案訴訟中可做到有依據可執行。
緊密關注國家政策法規
目前,國家對虛擬貨交易的監管政策文件主要有以下:《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關于防范以“虛擬貨幣”“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及《關于防范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公告》,在虛擬貨幣交易涉案中,颯姐團隊提醒,不僅要參考過往案例的司法裁判走向,也要洞悉國家監管政策,對虛擬貨幣交易行為更好的預判。
2021年9月24日,十部門發布《關于進一步防范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以虛擬貨幣為基礎,項目方不得不研發許多新型的衍生虛擬資產,而這些虛擬資產在幣圈備受擁躉追捧,在未來虛擬資產將會是私人持有的可觀財富。虛擬貨幣交易的合同效力勢必對虛擬資產交易行為具備一定的指導意義。
2022年2月的第一周并不平靜。2月4日,歐洲央行行長拉加德不再排除今年加息的可能性,向全球央行的政策緊縮立場靠攏。官員們私下預期最早可能下月就會調整政策指引.
1900/1/1 0:00:009日獲悉,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和社會阿爾法基金會(SAF)發布的一份最新報告探討了區塊鏈技術如何加速清潔能源轉型并助力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
1900/1/1 0:00:00經過 DeFi、GameFi、NFT 火熱后,SocialFi賽道開始吸引行業關注。從 DeFi —> GameFi —> SocialFi,如果去掉Fi就會發現和當年互聯網進化路徑.
1900/1/1 0:00:00信息大爆炸的時代,如何高效的獲取信息成為每個人的新挑戰。RSS(簡易信息聚合)訂閱曾是Web1.0時代較為流行的閱讀方式,也是互聯網上被廣泛采用的內容包裝和投遞協議,被稱為“輕量級聚合協議的典范.
1900/1/1 0:00:00Cosmos是Tendermint團隊推出的一個支持跨鏈交互的異構網絡,它是一個使用IBC(區塊鏈間通信)協議交換數字資產和數據的應用程序和服務生態系統.
1900/1/1 0:00:00NFT(非同質化代幣)在2021年實現了突破式發展。但顯然,騙子也在該領域大發橫財。區塊鏈數據平臺Chainalysis發布報告稱, 2021年全年,110名NFT交易者通過 “清洗交易”,人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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