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太坊交易所 以太坊交易所
Ctrl+D 以太坊交易所
ads

警惕!莫讓STO淪為大忽悠們的圈錢工具_區塊鏈:STONKS幣

Author:

Time:1900/1/1 0:00:00

編者按:本文來自鏈天下,作者:內參君,星球日報經授權發布。進入熊市,ICO徹底淪陷,而STO橫空出世,異常地火熱起來,迅速成為了眾人眼中新的焦點。原來大談特談ICO的會議轉向STO了,各式STO學習組織如雨后春筍般涌起,STO基金也紛紛成立……這一切仿佛讓我們看到了ICO火熱時的樣子。就在此時,北京市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發出警示STO風險。12月4日,北京互金協會發布《關于防范以STO名義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風險提示》。《提示》指出,“近期,仍有部分機構或個人以STO名義繼續從事宣傳培訓、項目推介、融資交易等相關活動。”同時指出,“在此,我們鄭重提醒本市各相關機構和個人:所有金融業務都要納入監管。STO涉嫌非法金融活動,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和監管規定,立即停止關于STO的各類宣傳培訓、項目推介、融資交易等活動。涉嫌違法違規的機構和個人將會受到驅離、關閉網站平臺及移動APP、吊銷營業執照等嚴厲懲處。”《提示》的發布不亞于一場及時雨,給高燒的STO降了降溫。STO在中國境內不合法

STO是繼ICO被國家明令打擊之后,冒出的一個新概念。有人將其理解為“監管”版的ICO也不為過。也有人認為,在法律指導下,企業到美國依法備案通過發行證券型通證的資金,是完全合法的。那么到底STO是非法的,還是通過律師指導可以在海內外合法合規?對于此,肖颯律師指出,STO在中國境內是不合法的,也不能面向中國公民進行融資。在我國,第一代ICO被嚴查后,升級版STO的出現,差別僅僅是在交易成本、交易速度和流動性等方面有所改進。文章指出,這種虛擬貨幣發行2.0版本并無任何實質創新,仍是在未經審批、沒有任何認證的前提下,通過發行虛擬貨幣方式非法向公眾募資。12月7日,《經濟日報》刊發題為《警惕非法證券發行死灰復燃》的文章稱,無論是所謂的區塊鏈股票發行,還是首次虛擬貨幣發行,抑或是升級版的證券化代幣發行,這些眼花繚亂的“證券創新”本質上都是違法違規的金融活動。最后文章提出:“規范證券化代幣發行市場,應從法律、宣傳、投資者保護等多方面入手。首先,應按照現行法律法規,嚴格遵守2017年9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門聯合發布的《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嚴查未經批準非法公開融資行為;其次,加大宣傳教育力度,讓廣大投資者不要心存一夜暴富心理,遠離各類涉及虛擬貨幣的違法金融活動;再次,針對虛擬貨幣市場“換馬甲”以及隱藏到海外的現象,推動監管前移,盡快完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潘功勝近日表示,“金融活動必須接受嚴格的市場監管。任何金融活動都不能脫離監管體系,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不能以技術之名掩蓋金融活動的本質。設立金融機構,從事金融活動,必須依法接受準入管理,準入管理的主體、日常監管的主體和從業機構展業空間范圍應該保持一致。”在我國,面向社會公眾的公開融資活動,實質上屬于金融業務的范疇,而金融業務在國內就是持牌業務,應當受到央行、銀保監、證監會等部門的嚴格監管。STO在國內存在的合法性前提,是必須獲得國家有權機關的批準。這是合法性的前提。從現有的法律文件以及監管層傳遞的意思,STO極有可能會被認為是一種變相的ICO。當然,是不是構成非法集資類的犯罪,還要具體分析。但有一點是明確的,未經批準,面向社會公眾公開融資,有巨大的法律風險。在我國境內從事STO會面臨怎樣的處罰?對項目發行方或從業人員來說,可能涉嫌的一些刑事風險。跟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0〕18號第六條:“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向社會不特定對象發行、以轉讓股權等方式變相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或者向特定對象發行、變相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累計超過200人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條規定的“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第二個容易觸碰的高危罪名是非法集資類犯罪,一般指集資詐騙罪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這兩個罪名其實在94公告里有提到,區分在于是否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如果在國內面向公眾公開募集資金,許以利誘或承諾回報,涉眾,有可能涉嫌這兩個罪名。第三個容易觸碰的高危罪名是非法經營罪。依據是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未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或保險業務。量刑方面,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擅自發行股票是5年以下。所以,在中國境內從事ICO或變相ICO都是違法行為,STO也不例外。各國對于STO態度大不同

美國FBI提醒民眾在疫情期間警惕加密詐騙活動:美國FBI今日發布公告稱,新冠病疫情爆發期間加密詐騙活動增多。有詐騙分子正在利用不斷增加的恐懼和不確定性騙取公眾資金,然后通過復雜的加密貨幣生態系統進行洗錢。各個年齡層的人(包括老年人)正在成為加密貨幣相關詐騙計劃的受害者。FBI列舉的加密詐騙手法包括敲詐勒索、“在家工作”騙局、“提供治療或設備”騙局、投資詐騙等。(FBI官網)[2020/4/14]

今年2月,加拿大證券交易所宣布推出新交易模式STO,這是STO第一次正式在世人面前亮相;10月,美國納斯達克擬推出證券型代幣平臺以便發行,消息一度雄踞當月業界話題熱點榜。美國、英國、德國、瑞士、加拿大、新加坡、印度、巴巴多斯等國都已開始了STO項目的嘗試。從項目類型上看,目前的STO項目主要集中在平臺類、基金管理類和項目類等三大類。其中平臺類的業務類型主要有:發行平臺、交易平臺、虛擬資產信貸平臺、云備份及網安平臺、投資交易平臺、眾籌平臺、ICO托管平臺和跨鏈資管平臺等;項目類的業務類型主要有清潔能源礦機、汽車共享公司、分布式存儲計算等解決方案、社交軟件等。但由于各國國情和法律的不同,國際上對STO的監管態度不一。美國“對STO謹慎包容,允許申請”。實踐上來看,美國ICO主要是受到聯邦政府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和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的監督。美國證監會將除了比特幣和以太幣以外的Token都劃歸證券,并把所有的證券型Token納入監管。但并不是人人都能買STO,根據美國現有監管框架,只有合格投資者才能購買,即聯邦證券法規中達到一定資金門檻的投資者。包括過去兩年的年收入超過20萬美元,并合理預計本年度收入相同。或者擁有超過100萬美元的凈資產,不論是單獨還是配偶一起。銀行、合伙企業、企業、非營利組織和信托公司等實體也可能是合格的投資者。對于STO,歐盟層面只要求符合相應的證券監管條例。歐盟ESMA在去年年底以及今年年初發布通知,提出在歐洲發行代幣必須滿足四個條例,其中包括招股說明書披露條例要求券商必須對所承銷的金融資產負責,對招股說明書里面所公布的數據真實性及持續性負責。同時,要求金融資產在合規的交易所上市,通過合規的有牌照的券商來進行發行。新加坡被認為是對ICO/STO最友好的國家。2016年11月,新加坡金融監管局發布了金融科技監管沙箱指引,為金融科技創新提供了一個相對隔離的空間;2017年11月,MAS發布數字通證發行指引,明確數字通證屬于資本市場產品,除非符合豁免條件,其中構成證券型產品的,受證券法規監管。在日本,允許經注冊的token作為貨幣使用,已經有日本商家接受顧客使用比特幣付款,但監管部門規定每個代幣發行都必須與當地擁有許可證的交易所合作。加拿大于2017年8月24日,CanadianSecuritiesAdministrators(CSA)正式宣布,證券法要求適用于數字貨幣發行。加拿大證券交易所亦有意建立STO交易平臺。中國香港于2018年2月9日,香港證監會發布了一則為《證監會告誡投資者防范加密貨幣風險》的公告,在公告中稱,由于市場風險逐漸增加,證監會繼續監察管理市場,在必要時刻會采取行動,同時香港證監會還致信了正在當地市場招攬投資者的7家ICO組織,對其聲明,涉及ICO的數字代幣將會被認為是證券,將納入監管。泰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稱根據《數字資產法(DigitalAssetAct)》,計劃在海外進行STO的泰國公司屬于逃避監管的不法行為。馬耳他正在擬定的金融工具測試法案,證券類通證發行方有義務通過此項金融工具測試并適用“虛擬金融資產法”。例如可轉讓證券,貨幣市場工具,集合性投資基金,金融衍生工具或碳排放配額型的通證仍然存在根據現有的金融工具市場指令進行監管。在我國境內,無論是ICO,還是STO都是不合法的,并嚴令禁止的。其實不管是ICO、IMO、IFO、STO,本質上來說,都是以通證為載體進行的商業融資行為。ICO更側重于發行人的自律管理,STO更側重接受監管進行通證發行,從這種角度來說,STO有著積極的一面,也代表著通證融資在經歷了前期的野蠻生長后,開始積極擁抱監管,以更透明、公開的方式來尋找發展。附:目前已發行STO的監管情況:

動態 | 新加坡提醒市民警惕通過比特幣ATM躲避偵查的詐騙案:詐騙者正轉向比特幣ATM來欺騙受害者,避免被發現。新加坡武吉美拉東區鄰里警察中心(NPC)的警察在不同案件中阻止了至少兩名受害者在詐騙者的指示下購買比特幣。負責中央警務處商業罪案調查組的督察Ho Cher Hin表示,比特幣ATM的使用日益增多,這是詐騙者避免被發現和擾亂其犯罪活動的作案手法的一個例子。案件包括求職詐騙、網絡戀愛詐騙和冒充詐騙。“為了防止其他人在這些騙局中損失錢財,武吉美拉東區NPC的官員一直在與比特幣ATM的用戶接觸,以防止此類交易。”他還呼吁市民切勿向任何人透露任何個人資料,包括身份證號碼、護照資料、聯絡方式、銀行賬戶或信用卡資料以及一次性密碼。“沒有政府機構或官員會通過電話或自動語音機要求提供個人信息或轉賬。在你行動之前,給你信任的朋友或親戚打個電話談談,因為你可能會因為情緒激動而判斷失誤。”(The Straits Times)[2019/12/31]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是目前全球STO項目的主要監管機構,至少一半以上的項目受其監管。以下項目針對美國SEC可查信息展開:Polymath、Corl、Rapidash、Drivezy、telegram、Harbor、Nexo、tZERO、Minthealth、SPIN、OpenFinance、Indiegogo、AspenDigital、BlockchainCapital、ScienceBlockchain、Lottery.com/AutoLotto、Filecoin、TrustToken、Templum、Equidate、sharespost、Siafunds、BizShake、AndraCapital、StartEngine、Scientificcoin、SPiCEVC。其中,Scientificcoin項目還同時受瑞士金融市場監督管理局FINMA監管,AspenDigital項目同時還受美國金融業監管局FINRA監管。此外,美國的coinbasecircle項目單獨受金融業監管局FINRA的監管。目前中國有兩個赴其它國家STO項目,分別是Rapidash和Bankorus(彌財),前者的業務類型是分布式存儲計算等解決方案并已在SEC可查其申請信息。而后者則聚焦于智能投顧,由清流資本投資。

聲音 | 中國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提高風險防范意識,警惕虛擬貨幣詐騙:中國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發布了題為《提高風險防范意識,警惕虛擬貨幣詐騙》的文章。文章表示,近年來,虛擬貨幣不斷地引發關注。目前各類虛擬貨幣都是非法定貨幣,不具有法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一部分發行者和交易者依托互聯網、借助交易平臺對虛擬貨幣進行炒作,更有甚者借助虛擬貨幣概念,從事傳銷、詐騙等非法活動。我國已明令禁止虛擬貨幣和法定貨幣的直接交易,各金融機構、支付機構、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臺都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虛擬貨幣之間的兌換業務。請社會公眾理性看待虛擬貨幣,認清投資風險,警惕非法騙局,維護個人資金安全和財產權益。[2019/9/28]

JLL教育基金會創始人唐靖杰:區塊鏈的核心是技術,警惕技術“裸奔”的情況:5月26日至29日,“2018中國國際大數據產業博覽會”在貴陽舉行。在區塊鏈與社會治理專場論壇上,JLL教育基金會創始人唐靖杰表示,當前區塊鏈話題炙手可熱,投資人希望抓住風口一夜暴富,項目方認為這是創業展業的新時機,但當前在區塊鏈技術的相關環節還缺少業界共識。呼吁企業在競爭中形成核心競爭力,避免“皇帝的新衣”被捅破出現技術“裸奔”的情景。[2018/5/29]

Refe官方推特發布公告 警惕“李詩琴”詐騙:昨日有國內媒體稱,3月5號左右OKEx官網發布公告,說Refereum可以充值進行交易,但是投了這個項目的投資人卻遲遲沒有收到幣。代投人給出的答復是:幣還沒到手上,大家耐心等待。其中涉及到一位名叫“李詩琴”的帶投人,媒體稱其卷走數萬ETH跑路。今日Refe官方推特發出消息稱,項目方與“李詩琴”從未有過關聯,警告消費者注意相關欺詐行為。[2018/3/15]

Tags:STO比特幣SEC區塊鏈STONKS幣比特幣行情熱議最新消息secretnetwork幣總量魔獸幣是有使用區塊鏈技術嗎

中幣交易所
BTC鏈上數據解讀_VIEW:The Fire Token

區塊鏈市場總覽Tokenview行情|24小時市值前五的數字貨幣成交額排名及占比根據Tokenview.com數據顯示,24小時成交額排行中成交額排名第一的是BTC.

1900/1/1 0:00:00
偷電挖礦暗史:勾結供電公司內鬼,偷電案例黑龍江省最多_比特幣:COI

編者按:本文來自一本區塊鏈,作者:比薩,星球日報經授權發布。對于挖礦業來說,電費攸關生死。許多礦工為了廉價電力,踏遍全球,逐水草而居.

1900/1/1 0:00:00
“挖礦2.0”:資本方不是只能割韭菜_區塊鏈:ENT

本文來自:區塊鏈大本營,作者:CambrialCapital,編譯:王國璽、波波,星球日報經授權轉發。BCH大戰后,比特幣價格一路暴跌,業已逼近其200星期平均值的心理關口.

1900/1/1 0:00:00
叫停20個非法ICO的科羅拉多州,這次推出了證券法豁免條例_TOK:TOKE

上周五,科羅拉多州立法者提出《科羅拉多數字令牌法案》(ColoradoDigitalTokenAct),其中包括免除證券法對加密貨幣的某些約束條例值得關注.

1900/1/1 0:00:00
細數對區塊鏈影響巨大的經典語錄,最后一條嚇到不少人卻從未實現過_比特幣:GER

編者按:本文來自白話區塊鏈,作者:Peter,星球日報經授權發布。今天是比特幣創世區塊誕生的10周年,10年前的今天,第一批50枚比特幣獎勵被中本聰挖出.

1900/1/1 0:00:00
北京互聯網法院發布“天平鏈”,百度超級鏈提供底層解決方案_DRO:DAIN幣

12月22日,北京互聯網法院“天平鏈”正式發布。北京互聯網法院天平鏈是由北京互聯網法院主導,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信息安全發展研究中心、百度、信任度科技公司等區塊鏈產業企業共建的電子證據平臺.

1900/1/1 0:00:00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