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經濟時代經濟意義上的貨幣具有更重要的意義,美國聯邦法院界定比特幣為‘money’并非法定貨幣。如何區分兩者呢?‘money’是經濟實質上的貨幣,其實就是流通量大、具有一定市場深度的通證,而法定貨幣的表述是‘fiatcurrency’。”商務部CECBC區塊鏈專委會副主任、數字經濟商學院院長吳桐表示。需要補充說明的是,美國監管與立法機制的特殊性。美國是由50個州和1個特區組成的聯邦制國家,所以在美國從事虛擬貨幣業務需要分別滿足聯邦層面和美國各州層面的法律監管要求。以北卡羅來納州為例,2016年7月修改后的《貨幣轉移法》得到簽署并成為法律,其中也明確指出:“虛擬貨幣是價值的數字代表,可以用來交易和存儲價值,也可以充當交換媒介或記賬方式,但在美國并不具備法律地位,不能充當本國發幣。”該法案同樣將代別人掌管虛擬貨幣的行為視作“貨幣轉移”,從事此類活動需要獲得該州頒發的貨幣轉移商許可證,其標準和傳統貨幣轉移商無異。「2」綜上所述,無論是聯邦層面還是州層面,比特幣被定義為“money”都并不新鮮。如何理解比特幣被視為“money”?
MetisDAO公布下半年路線圖,將推出新型治理結構Commons和Eco Nodes:6月29日消息,Layer2 協議 MetisDAO 基金會公布今年下半年路線圖,其中提出將采用兩種治理結構,分別是 Commons 和 Eco Nodes,Commons成員可以提出 MIP,并 Eco Nodes 投票決定最終決定。任何人都可以通過質押 Metis 代幣并積累 veMetis 以獲得未來的決策權來創建 DAC 并成為 Common,為 Metis 生態系統的發展做出貢獻的 Commons 可以成為 Eco Nodes,其投票權力將由聲譽徽章決定。MetisDAO 計劃在 12 個月的過渡期內全面實施該治理結構。
此外,Metis Sequencer Pool 將開放供社區參與,智能合約可以選擇哪個成員可以成為下一個 Sequencer,確保 Sequencer 的職位有效輪換。DAC v2.0 將演變為去中心化協作工具和新的基于信譽的機制的門戶,MVP版本將于8月發布。[2022/6/29 1:38:05]
隨著比特幣被視為“money”的廣泛關注,大家很想知道這究竟意味著什么?中國政法大學法律應用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楊錦炎博士表示:首先,美國證監會早在2017年就將比特幣視為“錢”,中國2017年“94”政策,也是把比特幣當做“資金”,這不值得大驚小怪。其次,把比特幣看作“錢”,它的法律地位就有變化:募集比特幣=集資這意味著比特幣交易平臺,需要金融牌照;可以對比特幣適用反洗錢方面的要求。最后,回顧比特幣在各國監管方面的進程。最初各國都是先把比特幣認定為“虛擬商品”,這是對于業界最有利的一種法律定性,因為比特幣等幣幣交易就是“物物交換”,募集比特幣也不是“募資”。可是隨著它的金融特性被廣泛認知,大部分國家都已經把它認定為資金。由此可見,把虛擬貨幣行業納入“金融法”監管體系早已是大勢所趨。
Money Button首席執行官:比特幣是一項法律創新:Money Button首席執行官Ryan X Charles發推文稱:“我首先從最重要的誤解開始。比特幣不是無政府主義者。事實恰恰相反。比特幣依賴法律。比特幣使用法律。比特幣是由法律授權的。比特幣給互聯網帶來了法律。比特幣是一項法律創新。”[2021/1/2 16:14:41]
聲音 | Diogo Monica:2020年是成熟穩定的數字貨幣成為全球性可替代貨幣的機會:Anchorage聯合創始人兼總裁Diogo Monica在談及其2020年愿景時表示:“2020年是成熟穩定的數字貨幣成為全球人民可用、可替代貨幣的機會。迄今為止,還沒有一種加密貨幣像Cash和Square Pay那樣成為人們使用電子支付的交易媒介,我們看到了一個獨特的機會。”(Cointelegraph)[2020/1/2]
編者按:本文來自小吒閑談,Odaily星球日報經授權轉載。BancorV2上線,寫了一篇關于它的文章:《BancorV2上線,Link做市年化330%,能再次激發DEX嗎?》對于BancorV2.
1900/1/1 0:00:00此前,比特幣交易所運營商LarryDeanHarmon被控洗錢以及無牌經營匯款業務,但辯護方認為比特幣不屬于洗錢范疇,因此提出撤銷刑事指控.
1900/1/1 0:00:00編者按:本文來自吉時通信,Odaily星球日報經授權轉載。摘要DeFi行業高速發展并未帶動ETH的真實需求,以太坊生態格局的死結待解.
1900/1/1 0:00:00要點總結TokenInsightResearch發布的2020上半年DeFi研究報告計劃共分為三部分:交易-DEX、發行以及資管和其他。本篇為報告的第二部分:發行.
1900/1/1 0:00:00編者按:本文來自威廉閑談,作者:陳威廉,Odaily星球日報經授權轉載。如果我問一個問題:投資賺錢靠的是什么?估計很多人可能張口就來:認知。其實認知這個詞有沒用?當然有用.
1900/1/1 0:00:00編者按:本文來自以太坊愛好者,作者:GregoryTrubetskoy,翻譯&校對:PRIMAX&阿劍,Odaily星球日報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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