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作者:肖颯法律團隊原文來源:肖颯lawyer我們在之前的文章中提到過,DAO是一種特殊的組織形態,其以智能合約作為最高章程,控制整個DAO的運營。組織中沒有中心化的管理結構,一切都是透明、民主的。那么,DAO能否在中國合法經營?今天颯姐法律團隊就以此為視角,來和大家聊一聊。
境外DAO與現有制度之比較
最早的一個DAO出現在2016年。全稱為“TheDAO”,一開始它只是一個ico投資工具,旨在以理性的方式籌集資金、建立一個去中心化的風險基金,TheDAO通過發行自己的DAOtoken以換取ETH作為自己的資金。Token代表了持有者在TheDAO中的經濟利益以及投票權。但在2017年,由于一個嚴重的智能合約漏洞導致DAO合約中的ETH被攻擊者盜走,失去了資金的TheDAO無法再維持運營,其概念也就隨之沉寂。隨著時間的發展,DAO的價值也逐漸被發掘,時至2021年末,基本上萬物皆可DAO,從社交類FriendsWithBenefitsDAO,到企圖購買美國某1787重要法律文件的ConstitutionDAO,以及想買下NBA球隊特許經營權的KrauseHouseDAO。世界之大,只要有共同的需求和想法,任何群體都能組建一個DAO。今天我們就從現有制度出發,通過對比傳統公司制度與DAO之間的區別,探討其在中國法律框架內合規的可能性。
CoinCenter等加密倡導團體譴責CANSEE法案對DeFi過度干預:金色財經報道,CoinCenter和其他加密貨幣倡導團體批評了參議院的《加密資產國家安全增強和執行法案》(CANSEE),該法案將對參與去中心化金融 (DeFi) 的個人實施嚴格監管。CoinCenter及其執行董事Jerry Brito在7月20日的一份聲明中批評該提案“混亂、武斷且違憲” ,區塊鏈協會首席執行官Kristin Smith表示,該法案不可行并且與數字資產技術根本不兼容。
這項兩黨法案于7月19日由民主黨參議員Jack Reed、Mark Warner以及共和黨參議員Mike Rounds和Mitt Romney提出,如果被納入法律,DeFi平臺運營商和主要利益相關者將對平臺的非法使用承擔責任。[2023/7/21 11:08:18]
公司與DAO之比較
公司制是現代商業最偉大的創設之一,依據《公司法》,我國現代公司制企業的主要形式是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制的特點是公司的資本來源廣泛,使大規模生產成為可能;出資人對公司只負有限責任,投資風險相對降低;公司擁有獨立的法人財產權,保證了企業決策的獨立性、連續性和完整性;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根據我國《公司法》第三條對公司的定義: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根據美國DAO法案,DAO屬于有限責任公司limitedliabilitycompany,我們今天就借LLC來與現有公司制度進行對比。LLC與DAO最大的特點就是企業成員間具有有限的個人責任和成員管理義務,也就是說,這些成員只承擔自己的過失責任,而不會承擔企業或其他成員的過失責任。LLC的成員既是公司中的股東,又是LLC的成員和雇員,每個成員都有相同的投票權。但有時會從成員中選出稍有管理經驗的成員代表來進行管理。LLC的決策權和投票權都取決于成員占有的股權比例,大多數情況下,每個成員的股權比例相同,因此他們的決策和投票權也是相同的。但在某種情況下,根據各成員對LLC的出資量不同,這些成員所占的股權比例也會不同,決策權和投票權與他們占有的股權比例相對應。目前在DAO的發展中也已經出現了成員代表管理的大小不等的股權和決策權。可以說,DAO是一種兼具有限責任制和合伙制的商業架構,比傳統公司制度更加靈活。除智能合約與公司章程之間的區別、中心化管理和去中心化管理的區別外,DAO成員在組織中擁有比傳統公司成員更多的話語權,其大多數時候并不因自己所占股權比例的大小而喪失自己的聲音。
肖風:行業合規化、比特幣二層協議、香港開放政策和代幣經濟學等是 Crypto 行業關鍵趨勢:4月10日消息,萬向區塊鏈董事長兼總經理及HashKeyGroup董事長肖風發表主題演講時詳述Crypto行業多個關鍵趨勢,分別為行業合規化、比特幣二層協議、香港開放的政策和代幣經濟學以及ChatGPT。
第一是行業合規化,最近美國監管機構采取了一系列嚴厲的監管措施,執法力度的趨嚴會影響全球大部分國家或地區,這基本意味著Crypto行業合規化的開始;
第二是比特幣二層協議,這將驅動比特幣網絡和比特幣的應用進一步擴張,會改變比特幣的定義,是比特幣價值巨大的發掘機會;
第三是香港開放的政策,香港《虛擬資產政策宣言》的穩步推進代表香港正在代表亞洲重新回到市場中心的位置,香港國際金融中心2.0版呼之欲出。
第四是代幣經濟學,DeFi是適配數字經濟的新金融市場體系,代幣經濟學適配Web3商業應用。
第五是ChatGPT,ChatGPT是AGI的分布式賬本。[2023/4/10 13:54:30]
薩爾瓦多總統:沒有因投資比特幣而遭遇債務違約:1月24日消息,薩爾瓦多總統Nayib Bukele在社交媒體發文稱,包括《紐約時報》在內的西方媒體此前都報道稱薩爾瓦多會因為比特幣押注導致在2023年1月遭遇債務違約,但事實并非如此,薩爾瓦多已經全額支付了8億美元債務(含利息)。當《紐約時報》的謊言被揭穿時卻進入了沉默模式。[2023/1/24 11:28:38]
合伙制與DAO之比較
筆者個人認為合伙制是當前我國與DAO最為相似的商業架構。關于合伙企業的定義與合伙成員責任制度,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二條之規定:本法所稱合伙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伙企業和有限合伙企業;普通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組成,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本法對普通合伙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LLC和DAO的特征已經在前面說過,這里就不再贅述,比較DAO和合伙企業制我們可以發現他們的諸多共同點,其一是“成員治理”,根據《合伙企業法》第二十六條:合伙人對執行合伙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委托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執行合伙事務。此處DAO同樣遵循該規則,每個成員都是DAO的股東又同時可以說是DAO的雇員,在未將經營權、管理權外包之前,每個合伙人都可平等的執行合伙企業事務,從這一點上來說正是“去中心化”思想的體現。其二是稅收監管方面,根據《合伙企業法》第六條:合伙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國家有關稅收規定,由合伙人分別繳納所得稅。DAO同樣是由成員各自繳納所得稅,而不以組織為單位納稅。說到二者最大的區別,就是責任承擔形式的不同。在我國的普通合伙制度中,合伙人全體必須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雖然受有限責任的保護,但有限合伙人不得參與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沒有發言權。通過對合伙、公司制度和DAO的比較,我們可以得出結論:DAO事實上就是擁有決策權的有限合伙人。如果作為中小投資者,一方面不愿如合伙一樣,對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而希望享受像公司那樣的有限責任保護;另一方面,不愿像一般公司的股東那樣不得直接插手公司事務,期望自己能夠像合伙人一樣參與企業的經營;DAO似乎是最好的選擇。可惜的是我國并沒有建立LLC制度。
硬件錢包Ledger與Solana Mobile達成合作:11月8日消息,硬件錢包 Ledger 宣布與 Solana Mobile 達成合作,其數字資產管理應用 Ledger Live 和 Solana Mobile Stack 正在集成,為 Solana Mobile 用戶(包括 Solana Web3 手機 Saga 用戶)帶來增強的安全性。這種集成將允許在 Saga 等 Solana 手機和 Ledger 設備之間輕松轉移加密貨幣。[2022/11/8 12:31:42]
DAO組織可以在我國合法經營嗎?
在現有的法律規范體系內看,這是非常困難的,關鍵在于我國并沒有規定這樣一種特殊的商業架構。想既受到有限責任制的保護,同時全體成員又擁有與合伙企業相同的經營權在當前屬于“魚和熊掌”的問題。普通合伙人之所以對合伙企業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是因為根據法律規定,合伙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也就是說它不是法律意義上的“人”。法人資格是有限責任制的核心,很多人存在一個誤區:有限公司承擔的是有限責任。其實不盡然,有限公司作為一個有獨立資產的法人,其本身對債務承擔的是無限連帶責任。如果公司不具有法律上的人格,則不具有權利能力,沒有自己的財產,也就無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因此,合伙企業的債務,實際上是由合伙人承擔的,對合伙人表現為無限責任,即合伙人要以其所有的財產承擔合伙企業的債務。再來說以公司為代表的企業法人,這類主體被法律擬制為“人”,可以擁有自己的財產,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所以出資人的無限連帶責任實際是被公司法人承擔了。而合伙制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因此合伙企業的債務須由合伙人承擔。這也是法律出于對債權人利益的保護之考量。因此,對于DAO來說至關重要的有限責任制在我國并不存在。根據我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我國公司法人格的取得采登記制,也就是說,是否具有法人資格的關鍵在于是否等取得工商行政主管部門的登記。在法律體系外的DAO顯然是不可能做到的,因此,DAO在我國有很大可能性會被視為合伙企業。
虛擬形象技術公司Genies推出時尚產品NFT市場“The Warehouse”:8月30日消息,據外媒報道,虛擬形象技術公司Genies推出時尚產品NFT市場“The Warehouse”,首批NFT由時尚攝影師Tati Bruening設計,用戶還可以利用應用內工具來修改他們購買的服裝。創作者可以在應用中出售其設計的時裝NFT,Genies對每筆銷售收取5%的費用。(Techcruch)[2022/8/30 12:58:12]
DAO在我國經營的刑法風險
任何一個組織要進行正常經營都離不開籌集資金這一前置條件,DAO也不例外。由于DAO的核心智能合約是誕生于區塊鏈技術的產物,其天生與虛擬貨幣、NFT等事物存在關聯。并且在實踐中,絕大部分的DAO要不就是自己ICO發幣籌措啟動資金,要么就是通過販售NFT等物籌措資本。并且,當前絕大部分DAO組織籌措的資金都為各類虛擬貨幣,以太坊尤其多。因此,如果DAO要采用境外的經營模式,在我國境內經營就存在巨大的刑法風險。ICO發幣就不用說了,2017年9月4日,七部委發文指出,ICO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準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ICO在我國沒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如果是通過類似CityDAO以販售NFT的形式籌措資金的,由于國家針對NFT尚未出臺任何法律文件進行規制,且目前已經有不少大廠公開銷售NFT產品,現階段監管機關對其可能會有一定的容忍度。但我們絕對不建議通過發行NFT的方式籌措DAO啟動資金和取得成員權,該方法雖然看似可行,但極有可能在監管機關的穿透式監管下被視為924通知中明確禁止的“代幣發行融資”行為和變相ICO行為,從而構成集資詐騙罪、欺詐發行股票罪等罪名。同時,這樣也會使NFT的性質發生異化,成為一種金融產品,這是我們一直以來要極力避免的。另外,通過籌集虛擬貨幣作為DAO資本的行為也是不為我國現行法律所容忍的。根據924通知: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于非法金融活動。開展法定貨幣與虛擬貨幣兌換業務、虛擬貨幣之間的兌換業務、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虛擬貨幣、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價服務、代幣發行融資以及虛擬貨幣衍生品交易等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擅自公開發行證券、非法經營期貨業務、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一律嚴格禁止,堅決依法取締。對于開展相關非法金融活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由此看來,境外模式的DAO在我國難以合法合規。寫在最后
境外DAO模式難以在我國合法落地的同時,我們更是要擦亮眼睛,當心打著DAO旗號進行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違法犯罪行為的“有心人”。近日,颯姐法律團隊已經在執業中發現了不少此類現象,因此我們今天也要借此機會提醒各位伙伴們,必須謹慎看待新技術,理性、合法的進行投資。本文來自肖颯lawyer,Odaily星球日報經授權轉載。
每個Web3項目都離不開代幣分配。作為生態系統的核心,代幣是權益的新形式。代幣通常具有治理權,并允許社區成員作為共享資金庫的共同所有者成為產品、服務或協議的關鍵決策者.
1900/1/1 0:00:00Odaily星球日報譯者|念銀思唐數字藝術正在進入領域。美國亞利桑那州共和黨參議員候選人BlakeMasters推出了一款基于其作品《從0到1》早期封面藝術的限量版NFT.
1900/1/1 0:00:00作為區塊鏈之間最大的橋梁之一,Wormhole遭黑客攻擊被盜取約3.2億美元,即120,000ETH——使其成為迄今為止第二大DeFi黑客攻擊.
1900/1/1 0:00:00Odaily星球日報譯者|Moni “邊動邊賺”Move2Earn游戲是Game-Fi的一種全新形式,玩家可以使用自己的運動數據作為游戲化輸入,然后獲得代幣和NFT獎勵.
1900/1/1 0:00:00本文梳理自Soundwise創始人NatashaChe在個人社交媒體平臺上的觀點,律動BlockBeats對其整理翻譯如下:在當今的加密市場,單純持有BTC和ETH或許并不能為你帶來可觀的收益.
1900/1/1 0:00:001、加密礦企RiotBlockchainInc.關閉了其在德克薩斯州的大部分比特幣挖礦業務,該礦工已將能源使用量減少了大約98%,只使用了1%到2%的電量。其他電量應已高價賣回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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