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多家知名企業參與到NFT數字藏品制作領域,各種各樣不同類型的NFT數字藏品層出不窮。近日,在國內NFT數字藏品也擴張到了音樂領域,隨著某知名音樂平臺正式發售歌曲的紀念版NFT數字藏品后,音頻NFT也愈發火熱。颯姐團隊今日文章主要針對此種音頻NFT的權利和性質進行分析,指出其中的風險要點,供大家參考。
音頻NFT,價值何在?
就目前國內市場而言,音頻NFT持有者所享有的權利極為有限,購買音頻NFT者雖然享有該NFT的所有權,但是卻僅能供收藏、觀賞使用。購買者雖然能夠在其特定的數字平臺上瀏覽該藏品(藏品上有獨特的標識,且平臺會展示該藏品的3D模型),但是卻不能轉移該音頻NFT給他人(包括贈送和出售),流通極為受限。
盡管如此,音頻NFT的獨特收藏價值卻仍然驅使廣大民眾付費購買,這種獨特的收藏價值體現在下述三點:其一,數量稀少,具有稀缺性。不同于傳統的音樂藏品,音頻NFT屬限量發行,同時由于采取了NFT的形式,其難以被復制,因而具備稀缺性,為多數收藏者所喜好。其二,藏品獨一無二。音頻NFT不僅稀缺,而且每張NFT上都有鏈上的唯一序號,能夠明確標識哪張NFT屬于哪位用戶。其三,權屬清晰。由于該音頻與NFT結合,因此音頻NFT的流轉全過程都會被鏈完整記錄,歸屬于何人一眼便知,具備一定公示作用,在向他人展示時能夠確保藏品真實性。
古典音樂NFT平臺KOLO.Market將推出“Listen to Earn”:據官方消息,古典音樂NFT平臺KOLO.Market即將推出Listen to Earn玩法,并已于TokenPocket、Ballet等Web3錢包入口達成深度合作。
據KOLO.Market CEO Lenny介紹,Listen To Earn是一種結合DeFi而建立的全新收益模式。參與者通過聽音樂、收集音樂作品、創建個性歌單、參與互動活動等方式來獲取收入。[2022/8/11 12:18:39]
音頻NFT的性質及相關法律風險
NFT數字藏品種類繁多,因而不同的NFT數字藏品完全可能具有不同的一種或是數種法律性質,但在音頻NFT領域,NFT一般具備特定的法律性質,這些法律性質也使得在NFT制作者在制作、發售以及隨后的NFT流轉過程中承擔一定的法律風險。
音樂NFT初創公司ArtistFirst完成550萬美元種子輪融資,Multicoin Capital領投:5月25日消息,音樂NFT初創公司ArtistFirst宣布完成了一筆550萬美元的種子輪融資,Multicoin Capital領投,Krafton、Pravega Ventures、GAMA、WoodstockFund、IOSG Ventures、Polygon Studios以及Sandeep Nailwal(Polygon的聯合創始人)、Gokul Rajaram、Prashant Malik和Miten Sampat等參投。本輪融資資金將用于擴充其技術團隊和行業合作伙伴關系,并招募藝術家。
ArtistFirst是NFT音樂平臺FanTiger的運營商及開發公司,該平臺幫助藝術家創建和銷售音樂NFT,這些NFT也能讓粉絲有機會與藝術家一起構建音樂社區并獲得其他福祉和獎勵,比如了解音樂制作幕后內容、明星見面、獨家訪問未發布音樂等。[2022/5/25 3:40:27]
(1)作品
Snoop Dogg宣布在音樂NFT平臺Sound.xyz創建賬戶,并發布其第一款作品:3月12日消息,美國著名說唱歌手 Snoop Dogg 在音樂 NFT 平臺 Sound.xyz 創建賬戶,并發布了其第一款音樂 NFT 作品。[2022/3/12 13:52:48]
《著作權法》第三條規定:“本法所稱的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現的智力成果,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美術、建筑作品;攝影作品;視聽作品;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計算機軟件;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顯然,音頻NFT本身便是一種作品,屬于音樂、視聽作品的范疇。
需要注意的是,盡管音頻NFT本身可以被視為一種作品,制作者享有著作權,但是如果音頻NFT所使用的音頻為他人所創作,那么該作品著作權為他人享有,NFT制作者和發行者在制作和發售音頻NFT時應當先獲得該著作權人的合法授權。同時,在收藏者獲取音頻NFT后,由于一般在發售時已經聲明了不得轉售僅能收藏,因此其非法轉售行為便會侵犯音頻NFT制作者和原音頻制作者的著作權,嚴重時可能涉嫌犯罪。
流行音樂制作人Timbaland發布可以混音的以太坊音樂NFT:金色財經報道,流行音樂制作人Timbaland正在以太坊上發布NFT收藏品。該NFT將于11月2日推出,圍繞他即將發行的名為“OperaNoir”的EP中的曲目而打造。EP中的每首歌都被分成了幾個單獨的元素,這些元素將作為以太坊NFT單獨拍賣。最終,擁有至少兩個NFT的收藏家將能夠訪問基于網絡的混音應用程序,他們能夠插入歌曲組件以創建自定義混音。[2021/10/28 21:03:44]
(2)網絡出版物
根據《網絡出版服務管理規定》第二條的規定,所謂網絡出版物是指“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提供的,具有編輯、制作、加工等出版特征的數字化作品,范圍主要包括:(一)文學、藝術、科學等領域內具有知識性、思想性的文字、圖片、地圖、游戲、動漫、音視頻讀物等原創數字化作品;(二)與已出版的圖書、報紙、期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等內容相一致的數字化作品;……”顯然,音頻NFT自身屬于音頻原創數字化作品,其發售時也是通過信息網絡不特定多數人提供,當然屬于網絡出版物。由此,根據該規定,發售方須經過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批注,依法取得《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3)互聯網視聽節目
除網絡出版物外,有的音頻NFT還應屬于互聯網視聽節目。《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第二條規定:“本規定所稱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是指制作、編輯、集成并通過互聯網向公眾提供視音頻節目,以及為他人提供上載傳播視聽節目服務的活動。”音頻NFT由制作方進行制作編輯而成,且通過互聯網的形式向公眾提供了該音頻,即屬于互聯網視聽節目,所提供的服務屬于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由此根據《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發售方需取得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頒發的《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或履行備案手續。
(4)藝術品
不僅如此,音頻NFT還應屬于一種藝術品。根據《藝術品經營管理辦法》的規定,藝術品,是指除文物外的繪畫作品、書法篆刻作品、雕塑雕刻作品、藝術攝影作品、裝置藝術作品、工藝美術作品等及上述作品的有限復制品。可見,《著作權法》下的相當一部分作品及其有限復制品都應當屬于藝術品,音頻NFT即是此類。因此,發售音頻NFT的行為應當屬于藝術品經營活動,根據該辦法規定,從事藝術品經營活動的平臺、企業等單位,在取得營業執照起15日內,需前往住所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進行備案。
(5)其他風險提示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
一、由于音頻NFT是在線上進行發售,根據《電子商務法》規定,發售方還應取得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并進行ICP備案。
二、根據《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的規定,區塊鏈信息服務,是指“基于區塊鏈技術或者系統,通過互聯網站、應用程序等形式,向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音頻NFT本身的創作和發售均在區塊鏈技術的支持下完成。因此,發售方發售該NFT的行為應當被評價為提供區塊鏈信息服務,由此發售方應當在提供服務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履行備案手續,通過國家網信辦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管理系統進行備案。
寫在最后
盡管在國外早已流行,但音頻NFT在國內尚處于新興階段,未來也會有更多形式的NFT涌入國內市場,把握各類型NFT的性質,是做好合規、避免法律風險的必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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