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犯罪又現新手段。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布6起懲治洗錢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起利用比特幣跨境洗錢案,更是引起業內廣泛關注。央行在發布此案時稱,利用虛擬幣跨境兌換,將犯罪所得及收益轉換成境外法定貨幣或財產,是洗錢犯罪的新手段。
一邊是比特幣的“罪與罰”,另一邊卻是比特幣價格的不斷飆升。今年以來,比特幣價格一度沖破6萬美元關口,隨后又從6萬美元巔峰跌回到5萬美元附近,其暴漲暴跌的走勢足以令很多人心驚膽戰,就連不少業內人士也紛紛大呼“看不懂!”
對于普通投資者來說,比特幣是否具有投資價值、潛在風險與多大,在司法實踐中又呈現出怎樣的特點?為此,《證券日報》記者專訪了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颯,從法律角度對比特幣予以解析。
Mike McGlone:供應量下降是比特幣看漲的王牌:彭博首席大宗商品策略師Mike McGlone今日在推特上表示:“10萬美元的比特幣有看漲王牌:供應下降。今年比特幣供應量下降,如果過去的模式不變,比特幣價格更有可能升值。”[2021/6/12 23:32:58]
《證券日報》:在我國買賣、炒作比特幣等虛擬幣,以及買賣礦機,是否屬于違法行為?
肖颯:目前持有比特幣在我國是合法的。金融監管規定、司法實踐均認可比特幣是合法的“虛擬商品”,但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關于對比特幣的買賣、炒幣行為是否屬于合法行為,在法律實踐中可以從兩個層面來看。一是個人偶發行為,是合法的;二是以交換比特幣為業,可能會涉嫌非法經營罪。打擊非法經營罪,保護的是市場經濟秩序。由此可見,判斷是否構成非法經營罪,重要前提是有沒有違反相應的經濟管理法規。一些以兌換比特幣為業,賺取差價、造成客戶重大損失、引起嚴重后果的行為,不能排除按照刑法第225條第4項“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報到最高法院,最終以“個案批復”的形式確定該行為構成犯罪的可能。
分析 | coindesk分析:比特幣成功跌破3658美元的可能性不大:據coindesk分析,比特幣跌至6天低點3700美元以下,這大幅度削弱了看漲的可能。如果BTC收于3658美元以下,則可能導致價格進一步拋售至3300美元附近的近期低點,市場將再一次轉向熊市。不過,跌破3658美元的情況可能不會發生,也可能是短暫跌破,因為周線圖上的一些技術指標正在表現出牛市逆轉的早期跡象。50周和100周移動平均線上看,賣方已精疲力竭。但是,只有BTC突破3897美元上方才能強化看漲的觀點。[2019/3/4]
對于非比特幣類虛擬幣,就現有案件來看,司法機關對其他一些主流幣或ICO、STO而來的虛擬幣,法律界的認識趨于同頻,即認定為“非財物”。也就是說,買賣非比特幣類虛擬幣在我國司法實踐中并不認為“該類虛擬幣是財物”,也并非買賣就是違法行為,只是不受法律保護而已。但在一些案件中,可能會被認定為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因此,投資者涉及其他虛擬幣面臨的財產風險和合同風險相對會更大。
聲音 | 研究人員:不需要擔心比特幣挖礦會導致環境問題:一個常見的說法是,比特幣開采將很快消耗大量電能,可能導致環境災難。然而獨立研究員Dr. Katrina M. Kelly-Pitou指出,礦商紛紛遷往可再生能源豐富的地區,并強調銀行體系的浪費要大得多。[2018/8/22]
我國法律、行政法規并未禁止比特幣挖礦機的買賣。杭州互聯網法院在2018年審理的國內首例比特幣礦機買賣糾紛案,也確認了買賣比特幣礦機合同的合法性。
《證券日報》:伴隨比特幣價格不斷飆升,涉及比特幣的相關法律案件是否有增加趨勢?司法實踐中對該類案件普遍判決情況如何?
肖颯:從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判決情況來看,涉及比特幣的相關法律案件,無論是刑事或是民事案件,都呈現逐年上升趨勢,預計未來幾年涉幣案件還會繼續增加。
原日銀金融科技中心負責人巖下直行稱比特幣的問題在于非中央集權只不過是幻想:原日銀金融科技中心負責人、現金融廳加密貨幣交易所研討會成員巖下直行于5月12日,在千葉商科大學經濟研究進行了關于加密貨幣及區塊鏈的演講。他在演講中談了許多比特幣的問題,并表示“非中央集權只不過是幻想”。同時,其對交易所的體制也進行了嚴厲的批評,并表示:“交易所應引進像銀行一樣的保安措施。”。[2018/5/18]
但從目前司法實踐來看,投資者對包括比特幣在內的虛擬幣相關法律規范的認知有限,風險防控意識低,該類案件呈現維權周期長、成本高的特點。我近期處理的一個礦機失竊案例中,雖然國內已有判例,認定礦機托管合同的法律效力(如(2019)鄂0111民初3929號民事判決書),但類似案件提起民事訴訟涉及的難題仍非常多。例如,如何進行財產保全?保全后,訴訟終結前的挖礦收益放到哪里?取回礦機后,期間收益能否主張?如能主張,可否以法定貨幣支付?這些都是維權中可能涉及的問題。可以說,無論是刑事還是民事案件,在實際案例中均存在較多難點。
《證券日報》:在比特幣相關案件中,盜竊類案件是否普遍存在?
肖颯:竊取比特幣類案件,目前大量存在。從刑事判決情況看,竊取比特幣的刑法定性主要有兩種觀點:一種是將比特幣認定為財產,符合刑法盜竊罪構成要件的,構成盜竊罪;另一種是認為比特幣是一種數據,竊取比特幣構成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信息顯示,涉比特幣案例從2014年11月份起至2021年3月22日共發生超過2300件,刑事、民事案件的占比相當。從案由來看,在比特幣涉刑案件中,盜竊罪占比過半,其他罪名包括集資詐騙罪、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敲詐勒索罪、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等,這些罪名都是公訴案件,機關可以立案受理。在民事案件中,最多的是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其次是投資理財合同糾紛、侵權糾紛和不當得利糾紛。
《證券日報》:比特幣是否適合普通投資者投資?買賣比特幣礦機,具有哪些法律風險?
肖颯:監管層一直通過各種形式提示相關投資的風險性。從法律地位來看,比特幣的投資人無法像在場內交易證券一樣,得到各類金融監管機構和法律規范的保護,僅能通過《民法典》《刑法》等獲得原則性保護,而且維權成本高、周期長。如果未來《人民銀行法》修訂,對法定數字貨幣與比特幣的交易進行限制或禁止,比特幣的投資風險可能會增加。
銷售比特幣礦機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一是反洗錢風險。市場上有些礦機廠商在出售礦機時,所收取的對價并不限于人民幣,比特幣、以太坊(ETH)、泰達幣(USDT)或其他虛擬貨幣都在接受范圍內。盡管目前中國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中沒有規定礦機生產商必須承擔反洗錢義務,但與虛擬幣相關的反洗錢問題始終在監管部門的視線范圍內。
二是專利侵權風險。礦機生產商屬于芯片制造業,因此涉及大量專利問題,若明知銷售的比特幣礦機侵犯專利權卻仍然參與銷售,可能會違反《專利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對權利人專利權的侵犯。
三是稅務風險。一些礦機廠商在銷售礦機時會接受比特幣支付,可能會引發稅務風險。比如,該怎樣計算收入、如何申報稅款?如果處理不當,就可能遭到稅收監管部門的質疑和審查。
1.DeFi與NFT的結合將會帶來什么新發展?下文將介紹新NFT指數項目、Uniswap即將到來的V3版本、Nifty等內容.
1900/1/1 0:00:002020年5月26日,波卡Polkadot 主網候選網絡 CC1正式啟動。2021年3月26日,波卡終于完成了第一次平行鏈插槽拍賣測試,預計4月將正式開啟平行鏈插槽拍賣.
1900/1/1 0:00:00你打算買點 NFT 玩玩?或者你已經開始考慮投資 NFT 了?又或者雖然你還是無法理解一張數字圖片為什么能被賣出 6900 萬美元的天價,但你對此仍持開放態度,你做過功課.
1900/1/1 0:00:00大家好,我是佩佩,小長假歸來市場繼續上揚,到今天加密市場的總市值加起來已經突破了2萬億,應該也有不少盆友體會到了躺賺的樂趣,現在的市場有多瘋狂呢,BNB在今天又創下了新高.
1900/1/1 0:00:00頭條 ▌英國已將權益證明Pos收入納入稅收范圍3月30日消息,英國稅務海關總署(HMRC)今日已更新了加密貨幣資產的稅收指南,將權益證明(Pos)的收入納入稅收范圍.
1900/1/1 0:00:00就在不久前,大型銀行還避開了整個加密貨幣行業,只是發表了簡短而罕見的抨擊比特幣的言論。然而,這一趨勢在過去幾年發生了重大變化。美國歷史最悠久的銀行——紐約梅隆銀行就是這樣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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